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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与发展中的天平与尺蠖(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7日 05:14 经济观察报

  环保与发展须兼顾互补

  这些年来,相对于其他众多敏感问题而言,在环保问题上的言路是比较开放的。国外关于大坝的负面评价被大量介绍到国内,给人的印象似乎是在治水问题上反坝主义代表着时代“主流”。而反坝主义的对立面则争辩说它只是“支流”。其实这就与政治经济领域“左”和“右”、“自由市场”和“福利国家”谁是“主流”一样,因时因地因事而异并往往易位。关键问题不在于谁是“主流”,而在于两者是构成互补的“天平效应”呢,还是构成糟糕的“尺蠖效应”。前者在“天平”的摇摆中自由与福利都得以轮番进步,后者却在“反自由而福利不兴,废福利而自由愈损”的循环中陷入怪圈。

  笔者看到的一篇文章比较公允地评论了某些国家中的这种互补:在美国,水电协会、水电企业也很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尽管环保分子和环保组织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很多时候远远超过水电企业和组织的意愿和能力,但在认为水电开发需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两者都是一致的。美国的水电机构、水电组织、水电企业一般地说,是支持水电开发的,比如说美国水电协会、邦德维尔电管局、垦务局、田纳西流域管理局、工程师兵团等。而环境保护组织则是反对水坝建设的,如美国河流组织等,有些环保组织甚至提出比较极端的口号——要拆除哥伦比亚河上的水坝。因此,正确认识美国水电,就是要意识到美国的水电机构支持水电,发表了大量的水电优越性的文章,但我们不能仅以这些文章就判定美国完全支持水电;同样,我们也不能通过阅读美国环保组织及渔业组织提出的反坝文章,就判定美国反对所有的水电建设,并得出结论,美国要拆除所有的水坝。美国反坝派和支坝派,都是努力促进美国水电进步的重要力量。真正的水电进步,不只是表现在水电装机的增多和水电发电量的增加,还表现在水电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上,表现在水电企业勇敢地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上。

  遗憾的是,在我国,这种两派互补的机制远远没有建立。有时反而出现环保与发展、环保与人文都受损的情况。如果说怒江事件尽管搁置了代价较小的怒江水电,但别的河流水电环境代价可能更大,那么水电方面更是如此。事实上,我国以往许多治水争论并非环保主义与“发展主义”、更非“敬畏自然”与“人文主义”的争论。例如在三门峡、三峡等问题上持异议的黄万里、孙越崎、李锐等先生都是从“科学”的立场而非从“敬畏自然”的立场出发的。

  勿忘三门峡

  以三门峡为例,这个工程可以说是在“圣人出,黄河清”的谶纬气氛下,以政治挂帅的方式搞的。苏联专家以他们的一些工程(我印象中主要是齐姆良工程等)模式套用于三门峡,但黄河不是顿河,我想不仅仅是黄万里先生明白此理,可惜只有他等几个“傻瓜”敢批逆鳞。结果三门峡大坝建成不久就因灾难性淤积(一年半时间潼关河床淤高4.5米)几乎毁了关中平原,从此不能正常蓄水,几十年来基本是低水位小库容运行,改建前十余年更几乎是空库一座,防洪、灌溉、航运功能云云根本无从谈起。今天还有朋友认为该工程“功大于过”,说它“毕竟把水灾从人口密集的地方搬到损失较小的地方了”。但这种说法不知何据?历来低水位运行的三门峡什么时候利用过原先设计的“防洪库容”?几十年来哪一次水灾是靠它防住了的?三门峡给关中平原造成如此灾难,难道那里不是“人口密集的地方”?

  三门峡库区移民问题更是令人不堪回首。当年一道命令,几十万农民离乡背井,在几乎无补偿的情况下从肥沃富庶的关中平原被迁到甘肃、宁夏等西北不毛之地,又恰逢三年“人祸”大饥荒,当时就饿死不少。如今以当年三门峡工地民工集体中毒事件为题材、按那时“坏事变好事”的逻辑创作的《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仍然不时被宣传,但为三门峡而死的成千上万“阶级兄弟”还有谁记得?大饥荒过后多数库区移民仍长期无法安居。而这时三门峡“水害”已显,水库不能蓄水,大片原计划的“库区”都空着。但当时的一些领导不知基于什么考虑,宁可在这片“金城天府”的良田沃土上新建一批国营农场,也不许移民回迁。从此引起持续几十年的“回迁斗争”。未回迁者不经允许“私自回迁”的农民更不断与占有故土的农场等“单位”发生冲突。笔者几十年后在大荔、华阴一带调查时仍不时见闻此种场景,每次政治运动都会揭开这个伤疤,造成整整一代人的悲剧。

  三门峡工程的环境、人文后果是如此,那么它的“发展”效果如何?就以水电绩效而论:三门峡原设计建造了高水头大库坝后电站装机130万千瓦,因“水库”不能蓄水也完全报废,六七十年代两次耗费巨大的改建后变成低水头小库容径流发电的小机组,容量只有原先的一个零头,只能算中型电站,从废物利用的角度讲还可以称为成功吧。三门峡成祸后的确有过“炸掉”之议而且曾被认真考虑过,后来虽然经过反复改建,但一直没有彻底解决问题。2003年渭河大水灾后“炸掉”呼声又起,专家如张光斗、官员如水利部副部长索丽生等都主张彻底放弃,就算不炸坝也应当“全年敞泄,放弃发电”,全当没有建它。后来虽因三门峡摊子已经太大不好收拾,作了妥协,但矛盾远未了结。如此劳民伤财的大工程最后勉强当个小水库用,就已经该算失败了,何况还造成这么大祸害,弄得如今渭河“发三五年一遇的水,成五十年一遇的灾”,顶着骂声勉强撑到今天,能否撑下去还难说。这还能说是功大于过?

  然而当年之所以发生三门峡之“人祸”,肯定不是因为那时过分“以人为本”。1950年代世界上尚未出现“绿色潮流”,可是像三门峡那样严重的“人祸”工程在那时的世界上也算极罕见吧。文革时期是个人性泯灭时代,人道主义(即所谓以人为本)不仅实践中被践踏,理论上更被粗暴批判,而比三门峡更甚的“人祸工程”(如昔阳县的“西水东调”等)恰恰在那时泛滥成灾。另一方面,当年勇于抵制“人祸”的先贤们,如“水利良心”黄万里先生等,也并非出于环保理念,更不是出于反对“科学之僭妄”的后现代立场,而恰恰是出于尊重科学、维护人民利益的赤诚不惜得罪权贵的。后来对三峡工程持异议的李锐也并不是一般地反对水电工程,相反他还是“水主火辅”、水电优先的提倡者。他反对上三峡的理由之一就是该工程占用资金太大会影响上游的水电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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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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