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克/文
看了甘阳先生6月27号在《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上发表的“西方逻辑解释中国:生硬的纠缠”一文,一个直觉上的反应就是,这是一篇大而无当,信手拈来的草率之作。我想指出的是,作者在准备就如此重大、涵盖面如此之广、同时又极易发生歧义的课题发表看法的时候,本应对于思考及论述的范围和基本概念给与哪怕是基本的和初步的斟酌,以便读者能
够明了作者的真正想法和意图,而不是大而化之,将一大堆彼此交叉、含混不清的对象不作分析的放在一起,除了导致混淆视听之外,并不能给与我们的认识提供真正有价值的见解。
在这篇仅仅几千字的文章中,作者似乎自信的以为已经对于用西方逻辑来解释中国的不可能性论证画上了句号。文章虽短,却涵盖了中国文明、近代中国和当代中国的全部历史和现实。至于所谓西方逻辑,虽然作者在文中主要只是提及近代以前的西方某些思想家对于中国的看法和某些史籍,然而却以偏概全,将其归之于所谓整个的西方逻辑。在我看来,为了对于作者这种粗糙学风所轻率涉及的那些问题作出分析,需要篇幅大得多的论述才能展示清楚。
因此,我在这里谨向作者本人,同时也是向读者提出由该文所引出的问题。我认为,为了将作者混杂在一起的许多重大事情理清头绪,提出这些问题是非常恰当的。同时,这些不同问题在问题视野、与此相称的真正答案和真正的解决方式之间的这样那样的差异表明,把这些分明有着巨大差别的问题混淆在一起,从一开始就会导致人们误入歧途。在我看来,对于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中的认识进步而言,首要的在于提出正确的问题,其次,则是尽可能的以正确的方式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倘若所提出的问题本身就含混不清或不知所云,那么,结果除了是制造出一大堆的文字垃圾之外,还会给与不明真相的读者以极大的误导,妨碍人们的思维走向正确的坦途。
第一个问题。中华文明和当代中国制度转型及其伴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是不是分属不同领域的问题?退一步讲,即使当代中国现实不可避免的含有整个文明特性的因素在内,在经济和交往日益全球化的今天,是不是意味着各个不同文明国家之间的共性和理解也前所未有的得到了发展?
第二个问题。文明意味着什么?文明是否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个层面是指历史上积淀下来的典籍、器物以及其他历史印记。而第二个层面则是指文明史长久代代相承所导致的文明国家人民在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教育、风俗、习惯等等方面的特性。因此,前者属于文化史或者文明史的范畴,同时也属于历史科学、文献学和考古学的领域,而后者则与当代人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乃至于社会形态密不可分的联系在一起,因而同样属于社会学、经济学等等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或者说,对于当代人和当代国家、社会的理解需要一种来自于社会科学的科学精神,否则,就会导致事实上的不可知论?
第三个问题。作者所断言的西方逻辑不可能理解的中国,究竟是指中国的文明史和文明遗产,还是指中国当代生活变迁?或者说,包括了这两者。从文章中看,作者显然试图将这两者混为一谈。而接下来的问题将表明,将这两者混为一谈会导致极大的错误,不仅是认识结论上的错误,而且会导致一系列方法论的错误。作者是否清楚,方法论的错误意味着什么?
第四个问题。作者承认不承认有着不同文明传承的各民族人民有着共同的生理和心理特性,有着共同的流传特质?作者承认不承认各种文明的早期起源以及历史流传特性同信息时代各民族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的扩大有着本质的不同?从而,在信息时代,各民族人民虽然分别保留着各自文明传承并因此显现出民族特性,但是,空前的经济、思想和社会交流却使得彼此间的理解成为这个时代民族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必须。在这种情况下,假定不同文明和国家间的不可理解性是否就是彼此间的不可知论?这种不可知论能够与日益发展的交往的扩大相称吗?
第五个问题。作者承认不承认,无论是伏尔泰也好,还是黑格尔也好,他们对于中国文明的认识都同这些思想家所处的那个时代的认识水平有关,甚至于同这些作者的主观思想体系的逻辑走向有关(比如黑格尔的三段式)?倘若承认这一点,那是否意味着,西方人对于中国文化和文明的认识,也同样与时代的发展阶段有关?进一步说,这是否意味着,随着经济和交往的日益全球化,不同文明彼此间的理解也在同时得到发展和扩大?
第六个问题。作者承认不承认,中西文明早期无瓜葛的重要原因是因为受到早期人类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的实际制约?倘若如此,那就意味着,随着全球生产方式的日益趋同和交往手段的日益便利,文明间的联系已经成为单个文明能否在竞争性的世界中持续发展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能够用早期文明之间的互无瓜葛来证明当代文明间的不可理解?
第七个问题。所谓“西方逻辑”是指什么?“中国逻辑”又是什么?作者是否想说,所谓“西方逻辑”或者“中国逻辑”是指那种由于各民族的文化和文明特质所决定了的特殊的思维方式、生活常识、集体意识或者某种思维定势?
第八个问题。作者承认不承认形式逻辑作为人类思维形式的普适性?
第九个问题。作者承认不承认理性原则和理性能力对于各文明国家人民的普适性价值?承认不承认理性能力的扩展不仅意味着人类对于自然对象的认识的深化,同时也意味着对于人类自身、人类社会以及不同文明之间客观认识的深化?
第十个问题。假如作者承认上述第八和第九个问题的真实性,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那些构成各个不同文明之间相互理解障碍的特定的思维形式和内容,自然也包括妨碍中西两种文明间相互理解的那些特殊性质的思维形式、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行为方式乃至于社会现象,伴随着交往的扩大,尤其是伴随着理性能力的扩展,也将逐步得到理解而不是相反?换句话说,构成理性认识重要任务的,其中就包括对于文明特性的理解和解释?比方说,甚至于包括对于远古时代某些氏族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集体无意识现象的理解?假如作者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作者还有什么理由断定中西逻辑之间的不可理解性?
第十一个问题。所谓“西方逻辑”和西方社会汗牛充栋的理性认识的积累是什么关系?我们难道可以将这两者在根本上划上等号吗?换言之,在这些浩如烟海的理性认识成就中,难道不存在具有普适性价值的人类的共有财富吗?退一步说,人们难道可以仅仅将自然科学的成就视为普适性的人类共有财富,与此同时却否认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内同样存在丰富的具有普适性价值的人类共有精神遗产吗?假如回答是否定的,那么,作者又怎么可以仅仅用“西方逻辑”来简单化的概括这些认识上的和思维上的历史遗产、内容和历史演进?
第十二个问题。至于拉莫(Joshua Kooper Ramo )所提出的“北京共识”问题,作者真的了解该文所涉及的那些领域以及作者在“北京共识”一文中所表达的真实观点吗?“北京共识”是针对上世纪九十年代基于自由主义政治和经济学说之上的“华盛顿共识”在指导转型期国家政治和经济生活时普遍的失败而提出来的。在此历史阶段中,中国作为同样处于转型期的国家按照自己的方式,走出了一条与“华盛顿共识”所开具的药方大相径庭的道路,并且取得了经济上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生活的日益繁荣。在拉莫看来,西方社会的旧有的和占据统治地位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和学术传统难以对此进行理解,因为这种发展和繁荣所依循的路径同这些传统所主张的哪些东西是如此格格不入,乃至于对于这种意识形态和理论的正确性提出了挑战。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模式对于所有认识形式都是不可理解的。因为拉莫本人所提出的“北京共识”便是对于这种中国模式的归纳和理解(且不论这种归纳和理解是否正确)。拉莫甚至于认为他的概括和结论构成了直接同“华盛顿共识”相对立的,对于第三世界和指望发展的那些民族国家的有用的共识。这种情况说明,拉莫的文章恰恰提供了西方人士能够理解中国情况的例证。殊不知,作者竟然把这样一个例子也拿来作为证明西方逻辑不能理解中国的证据。
并不需要逻辑的展开和进一步的论述,人们只要对于以上问题给与是或否的选择,结论似乎就泾渭分明了。当然,我希望能有机会进行系统的展开,那样将有利于认识的进步。
200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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