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奥冠军和奥运冠军待遇差别应缩小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 10:41 红网 | |||||||||
惊闻41岁的前残奥会冠军、湖北黄石“独臂英雄”刘泽兵仍壮心不已地请战2008年北京残奥会。要知道此时他吃着低保,家徒四壁。因为没值钱的家当,刘家的门已经3年没上过锁了。如今他15岁的儿子无钱读书辍学在家,76岁的老母亲以捡垃圾为生。(3月29日《楚天都市报》) “独臂英雄”的雄心壮志很鼓舞人心,然而背后却夹杂着因贫困产生的无奈。在常
当奥运会冠军们享受着巨额的奖金、豪宅、豪华车带来的物质奖励的时候,享受着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等的政治荣誉的时候,被媒体没完没了地追逐和疲于应付没完没了的庆祝的时候,“残奥会冠军吃低保”,“残奥会冠军回家当鞋匠”和“首位残奥会冠军迫不得已卖金牌”这样的消息却映入人们的眼帘。两者待遇的巨大差别是不争的事实。 与奥运会冠军相比,残奥会冠军同样以辉煌的成绩为祖国争光,同样为我们树立了民族自豪感。从体育对于全民健身运动的推动力上讲,残奥会冠军面对身体残疾,不畏艰难、百折不挠、乐观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更具鼓舞作用,对于体育改变人生和生活的态度,更有说服力。但两者的金牌含金量却为何有天壤之别呢?这让人不得不相信一些人确实还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残疾人体育和残疾人。 平等和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基本保证,为残疾人等等弱势群体提供广泛的发展空间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所以我们不能冷落了残奥会,不能歧视残奥会冠军,让他们和奥运会冠军的待遇逐步缩小就是当务之急。 (稿源:红网) (作者:雷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