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货监管最怕管理者不睁眼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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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 09:49 新京报 | ||||||||
日前,记者来到北京秀水市场,依然很轻松地找到了假名牌的身影。一位商户向记者偷偷透露了“秘密”:众多假名牌并没有消失,而是由公开销售变成了地下交易。(3月27日《北京青年报》) 笔者认为,整顿市场秩序的关键,是管理人员必须“睁眼看”,不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甚至是明里禁止,暗里纵容。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将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他们从事的
必须让管理人员的利益与法律的要求相一致。比如,当知名品牌的产品在某地遭到侵权时,侵权者不仅要承担责任,这些监管失职的管理人员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看不见售假不是他们逃脱承担责任的理由:他们的责任就是努力地发现违法行为,对于眼皮下的违法不发现本身就是失职。 必须让不愿看的人“睁开眼睛”。当前国家在煤炭安全生产上就是强化责任制,使得监管者知道责任重大,而始终努力地发现违法生产行为。笔者认为,这样的做法值得推广,应在市场监管中全面实行责任制,使那些不愿“睁眼看”的管理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邹云翔(北京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