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赌:反腐败的新战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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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 09:41 人民网 | |||||||||
人民网记者 毛磊 ●涉赌不仅仅是治安问题已成为引发职务犯罪诱因 ●我国周边赌博网如同抽水机一般将巨额资金掠走
●境内捞钱境外赌博将危及执政党威信和政府权威 ●对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进行赌博的官员从重处罚 大量事实表明,涉赌案件已不仅仅是社会治安问题了,因赌博催生的国家公务人员职务犯罪数不胜数,赌博成为引发职务犯罪的诱因。最近不断揭露出的党员干部出境赌博、挥霍公款,乃至豪赌狂输之后畏罪潜逃的多起事件,其触目惊心的程度,要求我们决不能对赌博视而不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公安部长周永康今年1月11日在全国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会议上强调,这次专项行动要把参与赌博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重点对象,严肃查处这类人员的参赌问题。 一个可怕的“黑洞” 每年外流赌资6000亿元人民币 全国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1月27日披露,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已破获党政领导干部参赌案件21起,53名党政干部因参加赌博被抓获。 其中一起典型案例是,2004年1月至11月,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蔡豪文,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276万余元,并向5家运输企业借款75万元,合计351万余元,通过吉林珲春某口岸先后27次出境参赌,将这些资金挥霍一空。蔡于2004年11月19日潜逃。目前,吉林省公安厅正全力追捕。 在我国周边地区,一张庞大的赌博网已经悄然形成,并如同抽水机一般将巨额资金掠走。北京大学中国公益彩票事业研究所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外流的赌资高达6000亿元人民币。这个赌博网的形成,对我国来说将是一个可怕的“黑洞”。 这种状况确实值得有关部门警惕,如何应对将是我国面临的巨大考验。 在周边赌场,多是内地赌客,国家公务人员用公款豪赌的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过去几年中,已有数十名内地国家公务人员或国有企业领导栽在这些赌场,他们输掉的钱款,少则几百万元人民币,多则上亿元人民币。 我国的贪官成为境外赌场热情拥抱的对象——— 从1996年至1999年,沈阳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在两年半时间内先后17次出境赌博,曾3天输掉上千万元。2001年8月马向东被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罪名判处死刑。 贵州剑峰股份有限公司由原黔南州五钠厂于2000年10月改制而成,总股本为3400万元,其中国有股本1790万元,属国有控股公司。这家公司销售员文永军在3年间贪污、侵占、挪用公款1800万元出境豪赌,相当于输掉这家国有控股公司一半家底。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最近作出终审判决,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文永军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输的不仅是财富 已成为行贿受贿的暗道和温床 “境内捞钱、境外赌博”不仅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还使洗钱、跨国有组织犯罪等变得猖獗;除了威胁我国经济安全,还污染了社会风气,腐蚀党员领导干部。 近几年,国家公务人员赴境外参赌出现以下趋势:其一,参赌群体由高级别干部向基层干部蔓延;其二,涉赌金额越来越大;其三,出境赌博渐趋“组织化”。以往,官员赌博大都为出国公干时的偶然行为,现在,借助非法旅行社或赌博公司的帮助,很多有组织的“出国考察团”实质就是“出国赌博团”,这种情况在边境城市屡屡出现。 据统计,每年以旅游名义出境赌博而造成的资金外流,达数千亿元之巨。而当浩浩荡荡的人流中混杂着党员干部、外流的资金中有一部分来自公款的时候,则流失的就不只是金钱,败坏的也不仅是一般的社会风气,而是将危及执政党的威信和政府权威。 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等参与赌博、热衷赌博,主要原因在于赌博已成为受贿、索贿的一种手段。陪这些人去赌场的一般都有所求,他们会故意把钱输给这些官员。有时官员们邀请别人陪同赌博,有时官员被邀请参与赌博。这样,只要一提赌博,大家就心照不宣了。而那些参与境外赌博的领导干部,其赌资来源往往不是贪污、受贿所得,就是挪用的公款。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对于贪官境外豪赌行为,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所所长李成言教授表示:干部涉赌已产生非常恶劣的后果;“从已发现的干部‘赌徒’的堕落轨迹看,赌博已成为行贿受贿的暗道、滋生腐败的温床。赌博需要钱,赌输了更需要钱,为了钱,这些干部就可能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卖官鬻爵。如果任其发展,赌掉的将不仅仅是国家的经济财富,还有党的执政地位、国家的前途。”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何帆认为,在立法上,可以考虑在未来出台《反腐败法》,或修改刑法时,对国家公务人员达到一定数额的赌博行为进行专门处理,升格为犯罪行为,使刑法的威慑力落到实处。我们可效法香港《反赌博条例》的规定,将接收本国居民大额投注的行为认定为犯罪。 何帆提出,在完善各类监督机制基础上,斩断国家公务人员出境赌博的资金源头也极为重要。这些资金,有些是行贿者直接打往官员的境外账户,有些是通过博彩公司控制的地下钱庄汇出。因此,必须做好使国家公务人员财产透明化、财务监督制度化加速推进的工作。与之完善配套的《反洗钱法》,更要加强对公务人员境外开户、转账工作的监督。 官员赌博从重罚 深查赌资来源揭露职务犯罪 国家公务人员赌博为何屡禁不止?已有的惩戒力度为何还不足以禁止干部赌博? 重要原因之一是以往的处罚力度不到位。赌博是一种用财物作注争输赢的行为,是一种十分普通也十分常见的不良行为。虽然我国的刑法第303条明文规定了“赌博罪”,禁止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行为,但往往对已查处的赌博干部,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只能罚款;纪检部门对党员干部赌博只有严肃的纪律处分。即使被判刑的干部也都并非因赌博罪而是受贿和贪污罪而服刑的。 记者了解到,这次专项行动中将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与赌博的违法犯罪行为。依照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要求,对参与赌博的领导干部一律免职。对国家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与赌博的,要开除公职。对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进行赌博的,将从重处罚。 解决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表示,在专项行动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与赌博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参与网络赌博、非法彩票赌博、赌球赌马等赌博活动或到境外赌博的党员干部应一律先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对到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对利用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所得款赌博的,要从严惩处。对因赌博索取、收受贿赂的,要从重处罚。 针对一些赌博犯罪往往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交织,在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参赌的案件,将通过深查赌资来源,揭露和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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