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新老36条一脉相承 有新发展但无新突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 09:36  新浪财经

  保育钧

  5月14日,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新36条”),这个文件与五年前的“36条”一脉相承,都是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当前具有特别的重要意义。

  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08年中央及时出台了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四万亿、十大产业振兴规划、适度宽松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用温总理的话来说,出拳要快、出手要重,确实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中国经济率先回升。接下来怎么办,不可能总依靠政府投资,谁来接替?要民间投资。所以,在这个关键时期,出台了鼓励民间投资的36条意见,非常及时,非常必要。

  自1992年以来,中国确定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每年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民间投资,即使是去年,民间投资遭受各种挤压,仍然占到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48.1%,但其中个体私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只占19.9%,比2008年的40.5%下降了20多个百分点,而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则从08年的43%上升为44.6%。这说明去年确实存在“国进民退”现象。如果充分放开,民间投资达到50%以上,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与政府投资的外生性不同,民间投资的好处是内生增长,投资效率较高。新36条在这个时候出台,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首先,可使政府刺激经济的一揽子计划平稳顺利地退出,转入持续健康发展的内生性增长轨道。

  其次,有利于促进经济的自主创新。在中国各类经济成分当中,民营经济是自主创新的主力军。改革开放以来,80%以上的新产品都是由民营企业创造的;65%以上的科技成果和技术专利也是由民营企业创造的;全国56个高新技术开发区,80%以上的企业都是民营企业。从将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要求来看,民营企业出于竞争的需要,具备自主创新的强大动力。从国外经验来看,许多重大发明也都是由小企业创造的。所以,要调整结构,转型升级,使中国真正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就需要依靠民间资本的创新。

  再次,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包括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不仅要靠收入分配改革,更重要的是要解决创业的问题。创业者越多,提供的就业岗位就越多,民间资本为创业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现在我们每年面临2000多万人的就业压力,实际上最多只能安排900万,还有1000多万怎么办?必须靠民间投资来创造就业岗位。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会有各种各样的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就业的人多了,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而且,创业者多了,中产阶级的队伍也就壮大了,社会也会比较平稳。现在社会上出现的各种扭曲的现象,有深层次的原因,基本上都与就业有关,这是长期矛盾积累的结果。所以,解决中国社会问题,应主要依靠民间资本提供就业岗位。

  最后,中国经济要维持20-30年的快速发展,主要依托是城镇化。现阶段,中国的城镇化率仅46.6%,还有7亿多农民在农村,若城市化率每年提高一个点,就会有700万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十年就是7000万,三十年就是2亿多。这2亿多农民转化为城市居民,也需依靠民间资本、民营企业创造和提供就业岗位。可以说,民间投资,关乎持续发展的全局。

  总之,从短期来看,“新36条”是为了让宽松的货币政策和刺激经济的一揽子计划平稳顺利地退出;从长期来看,是转变发展方式、自主创新、解决就业岗位、加速城镇化的需要。

  新、老36条是一脉相承的;新36条有了一些新的发展,但还没重大的突破。

  首先,与2005年的非公经济36条相比,新36条淡化了意识形态色彩。2005年的文件题为“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讲的是非公有资本、非公有制企业,而非公有资本、非公有制企业是相对于公有资本、国有企业而言的,是以公有制为本位的。而新36条题为“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没有再重复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资本的提法,而是谈的民间资本、民营企业。这是一个很微妙的变化。

  其次,2005年的36条的措辞主要是讲“允许”。允许的主体是政府,今天允许,明天也可以不允许;这里允许,那里就可以不允许。我们知道,政府是社会的管理者,经济的宏观调控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配置资源的基础是市场,政府对各类企业应该一视同仁。为什么对民营企业有一个允许不允许的问题?讲“允许”,是权力配制资源的一种标准语言。而“新36条”只有两处提到“允许”(一处是允许民间资本开办金融机构,另一处是允许民营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承担军工生产和科研任务),其它地方统统是“鼓励和引导”,这样位置就摆对了。

  再次,划清了几个边界。文件的开头强调政府对各类经济成分应一视同仁,要求各级政府鼓励支持民间资本的政策要公开透明,扶持的政策和进入标准也要公开透明,不允许对民间资本另立标准,这是保证市场公平的一条重要原则;接下来规定政府应主要投资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和范畴,目的在于把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划清楚,凡是市场能够有效配制资源的地方,政府就应当放开,让民间去投资;其次是划清国有企业和民间资本的边界,国有资本要把投资重点放在不断加强和巩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最后是划清了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的边界,界定政府是投资主体,民间资本只是作为一个补充和辅助手段。

  为什么说没有新的突破呢?我认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没有明确提出打破行政垄断,没有明确要求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第二,没有讲清楚谁来监督落实?现在,各种经济关系和利益格局均已形成,动一动都很困难,要求政府相关权利部门、各垄断部门自己退出是不可能的。那么,谁来检查督促落实呢?这就迫切需要一个相关的权威部门来督促和问责,否则就会像2005年的文件一样,初衷挺好,但没人落实,也没人反对,时间白白耗掉了,这是最令人担忧的。我希望民营企业能够通过自己的商会来反映意见,呼吁政府部门督促落实;其次,工商联要发挥作用,作为代表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人民团体,工商联应该如实地反映民营企业的意见,敦促相关部门和垄断部门去落实。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