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称“新36条”令民间借贷阳光化但不会将地下钱庄引到“地上”
法制日报记者 陈东升 法制日报实习生 郁燕莉
国务院出台新36条,是在鼓励民间借贷多渠道健康发展,是要让民间借贷阳光化,以此打压地下钱庄的非法集资和非法融资,并不是要把地下钱庄引导到“地上”来,因此,国务院新规“漂白”地下钱庄一说,无从谈起
有人猜测,国务院颁布不久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国务院新36条),有望给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省民间借贷带来春天,因为其第十八条规定“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
有人猜测,在新形势下,国务院新36条将有可能“漂白”浙江的地下钱庄。
“民间借贷与地下钱庄是两个不同概念。”浙江省金融监管部门有关权威人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真正意义上的地下钱庄,是有固定场所,向非特定人员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专门机构,属于非法集资、非法融资,是严厉打击对象。这些年来,浙江省一直鼓励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但地下钱庄没有被“漂白”的可能。
民间借贷规模7000亿元
浙江省银监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赵益洪的办公桌上,放着一大叠近年来浙江民间借贷市场的调研数据。
赵益洪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保守地估计,浙江民间借贷规模也有7000亿元。2009年年底,浙江省各大银行贷款余额总数在3.92万亿元左右。从中不难发现,民间借贷已经成为浙江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赵益洪介绍,浙江省的民间借贷主要集中在杭州、温州、宁波、台州、金华等地,其中杭州、温州两地最为活跃。目前,民间借贷规模化组织化的趋势已非常明显。据浙江省银监局统计,浙江省仅注册的各类担保公司就达1400家,这还不包括许多处于灰色地带的担保公司,实质上,这些公司也一直在偷偷地从事着民间借贷业务。
赵益洪说,浙江省的民间借贷关系以个人借给个人为主,借贷用途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浙江省中小企业主对资金需求短、频、快,由于风险高,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另一方面,由于贷款手续繁琐,中小企业也很难从银行贷到款。于是,在各类国家银行和商业银行之外,庞大的民间借贷市场一直以另一种方式支撑着浙江省当地经济的发展。
经调整,2010年,浙江省的银行信贷规模由上年的10万亿元缩至7.5万亿元。而金融危机之后,浙江中小企业发展势头稳步回升,对于资金的渴求更为强烈。浙江工商大学当代浙江研究所所长王志邦教授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预测,今年浙江省的民间借贷可能会更趋活跃。
地下钱庄交易异常火爆
温州街头,经常有人在分发“帮还贷款,速度快,收费低”之类的小广告。当地报纸上,借钱、贷款类的小广告也比比皆是。业内人士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这些做广告的担保公司或投资公司,除了为企业从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业务外,主要从事地下钱庄生意。
在朋友介绍下,《法制日报》记者来到了黎明东路一家投资公司采访。“地下钱庄?你说我是什么都可以。”在这家办公面积不到30平方米的投资公司里,徐老板确信记者不会写出他的真名实姓后,向记者透露了他开设地下钱庄的经历。
今年43岁的老徐原是一家造纸厂工人,企业转制后,到母亲娘家瓯北黄田一带帮人看赌场,顺便也借点钱给输家,月息8%。尝到甜头后,欲罢不能,干脆以放赌债为业,十几年下来,赚了一大笔钱。为“漂白”这些资金,前年,他又与朋友一起成立了这家担保公司,专门放地下高利贷。
目前,老徐已俨然一大老板,别墅住着,宝马轿车开着。“今年,温州大量民间资金从房市撤了回来,正在四处寻找出路。”老徐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最近,经常接到亲戚朋友的电话,说要把钱放在我这里放高利贷。这些打电话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有政府官员,也有著名企业的老总,他们希望把钱放到我们地下钱庄的目的是相同的:钱生钱。”
老徐公司的工作人员坦率地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的贷款标准:月利1毛,个人最高额度50万;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家庭详细地址,固定电话。这些资料确认无误后,最快半个小时内就可以放款。
“你别看这店面小,每天从那里出入的现金流量,经常远远超过许多银行支行。”介绍记者前往采访的温州银行界人士对记者说。
随着各种融资渠道的收紧,原来处于灰色地带的民间借贷市场,在杭州也异常火爆。
“我收到过不少地下钱庄发来的短信。”杭州余杭三墩建筑业老板老吴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月息5分,借200万只能拿到190万,剩下10万作为利息扣除。考虑再三,老吴还是找一家担保公司去借钱。他说,“利息贵是贵了点,但再贵也得借啊。外面资金回笼不了,正在进行的工程项目前期需要垫资,没钱开不了工,除了向地下钱庄求助,还有什么办法呢”。
老吴说,这种现象在建筑行业很普遍,很多同行都求助于民间借贷。“像我们这样的小企业,能向银行申请到的指标只有几十万,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即便是拿资产抵押银行也不贷给你。”
“浙江民营经济发达,众多中小企业缺少资金,却久久难以敲开银行借贷之门,嗷嗷待哺,无奈之下只得求助于民间借贷。”温州市委党校教授庄志坚说,许多地下钱庄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横空出世、生意兴隆。
地下钱庄老板期待合法化
台州路桥。
在保证不透露任何个人信息后,记者终于在老朱的办公室见到了他。老朱是台州当地一民营企业老板,他坦率地告诉记者,除实业外,自己经营着地下钱庄,其中自有资金就达1个亿。
国务院新36条刚出台,打印稿就已经出现在老朱的办公桌上,上面用红笔标示了许多重点。“我文化程度不高,但这份意见已看了很多遍,尤其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这块,已逐字逐句读了四五遍。”老朱说。
老朱承认这几年下来确实赚了不少钱,但是高收益伴随的是高风险。虽然现在对借款人的调查也很到位,但是,经营有风险,谁也无法预料到钱借出去后究竟会发生什么。
“风险太大了,从去年年底开始,很多借出去的钱都收不回来,被人欠了2000多万元。如果真要不回来,这几年就白干了。”老朱说。
“由于民间借贷一直没有在政府监管之内,我们打的都是法律擦边球。出现了问题,我们连法院都不敢去。”老朱说,这也是他期望他的地下钱庄早日合法化的重要原因。他说,早在2008年,听说可以申报小额贷款公司,他写报告,请客送礼,跑了不知多少路,但最后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有关部门回复说,只是搞试点,范围不大,名额有限。
老朱说,“希望借国务院新36条的东风,早一点建立起规范的民间借贷市场。利息低一点无所谓,只要能保证自有资金的安全就行。规范了,受法律保护了,最起码再出现呆账,我们也能去打官司”。
老朱现在最关注的是,国务院新36条颁布后,银监会和金融办会出台什么样的实施细则,民间资本合法化的准入门槛是否会降低?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范围是否会扩大?
在老朱看来,地下钱庄大部分资金都来源于民营企业,如果政策放宽,其中一部分资金可能会流向由地下钱庄变身而来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这样,部分民间资金就找到了合法化的渠道了。
在杭州经营借贷业务的林国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他的主要业务是从资金散户和企业中融资,然后贷给需要资金的客户。
手中掌握着大量民间资本的林国华一直没有注册自己的公司。这名精明的安徽商人说,从事这一行,他一直心存顾虑,躲躲闪闪,虽然他很希望获得一个合法化身份,但对国务院新36条并不持乐观态度。理由是,“如果以浙江省目前标准,像我这样的人要获得合法身份进入金融业不太现实。更何况,民间借贷是凭着方便快捷这点优势取胜于银行,一旦规范化操作后,公司的规模与资金的流向都要被严格管制,以基准利率放贷,和现在操作实际利率有很大差距,利润空间会被大大压缩。这样一来,我们连支付上家的成本都不够,谁还做这一行啊”?
不可能“漂白”地下钱庄
温州一位民间金融家认为,资本具有逐利性,一部分人追求的就是高风险高回报。目前在温州,很多民间借贷利率通常在30%至60%,如果进入到一般性投资领域,利润会大大降低;此外,地下钱庄要进入很多金融领域,必然会被禁止吸收存款,这意味着地下钱庄还是需要依赖自有资金。从这个意义上说,地下钱庄自身希望被“漂白”的意愿并不强烈。
赵益洪说,银监会对于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商业性银行没有什么限制。但银行是一个巨大吸金器,银行发展需要不断地扩大规模,民间资本一旦参与进来就必须不断地增资扩股,并不是有一点闲散资金就可以进入。事实上,还是存在一个高准入的现实问题。
此外,投资入股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民间资本必须是企业或个人的自有资金,银监局对其资金来源有一套严格的审核程序。地下钱庄拥有的资金靠吸收民间资金为主,所以要通过投资入股银行实现“漂白”几乎不可能。
“目前社会上对浙江存在大量地下钱庄一说是非常错误的。”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认为,真正意义上的地下钱庄,是有固定场所,向非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专门机构。地下钱庄属于非法集资、非法融资,是政府严厉打击的对象。
“确切的情况是,无论浙江省还是温州市,民间借贷都非常活跃。”张震宇分析说,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的区别是:后者一般没有固定场所,但有固定人员在经营,它的社会风险很高,钱借出去必须能收回来还回去。温州几十万家民营企业中,大部分小企业的初始资金都来自民间借贷。
张震宇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多年来,温州市通过建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试点,在民间借贷合法进入金融领域方面进行过大量的尝试探索。他的理解是,国务院出台新36条,是在鼓励民间借贷多渠道健康发展,是要让民间借贷阳光化,以此打压地下钱庄的非法集资和非法融资,并不是要把地下钱庄引导到“地上”来,因此,国务院新规“漂白”地下钱庄一说,无从谈起。
法制日报杭州5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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