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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关注:公众眼里央企高管缘何成“肥猫”
近日,有国资委专家表示,“国资委刚成立时,有的企业老总一年才挣五六万元,后来就给提到20多万。现在央企老总的工资总水平,最低20多万,最高80多万,比较多的是在40多万。这其中包括垄断行业的老总年薪,这个真的不高。说央企老总年薪千万其实是社会误解。”(国资委:央企老总年薪多为40万 没有过百万的)
的确,或许就如这位国资委专家所说,与民营企业高管人员薪酬很少引起社会争议的情况相比,作为具有国资背景的央企高管薪酬所引发的社会争议,近日央企高管“限薪令”发布之后,不但不见平息却有反弹之势。所以在此条件下,认真寻找引起社会争议乃至不满的原因,显然应当是有关政策制定部门的自身职责和所应面对的社会命题。
首先就公开的观点看,或许不难理解的是,大多社会公众之所以会对民企高管人员的薪酬持理解态度,其关键无疑是产权清晰与公司合理的治理结构。其中道理很简单:在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下,社会公众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民企老板,不会平白无故让企业高管人员拿高薪的,高薪当然是由市场决定并有相关经营业绩挂钩的。而与此相比,说老实话,央企高管薪酬却实在让人觉得有点雾里看花。就以这次的 “限薪令”来说,虽然现在规定央企高管薪酬是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与中长期激励三部分构成,但社会公众很想知道的是,如此确定年薪与激励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界定央企政策性红利与高管个人才能的标准又是什么?可以说,在当前央企高管人员任命及其薪酬规定还是采用非市场化方式、而且透明度还远远不够的前提下,央企高管薪酬与民营企业高管之间显然还不具有可比性。
还有从市场角度讲,众所周知,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企业家才能事实上已经成为企业自身能否得到更大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在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里,一个企业家的才能及其业绩,从来就不是行政方法能够认定的,而是需要与市场业绩挂钩来体现。与民营企业高管薪酬相比,谁又能分清现有央企高管薪酬中,哪些是与高管的个人才能有关?哪些是政策性红利与垄断利润?所以,在央企市场利润与垄断利润还难以清楚厘定的情况下,其高管薪酬与民企高管薪酬没有可比性。且在当前职务消费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规范前,社会公众的倾向自然会将央企高管人员视作为不抓老鼠也有鱼吃的“肥猫”。
所以,要想使央企高管薪酬制度真正做到“合情合理”并为社会公众所信服,办法也简单:一就是要全面公开,通过民主程序让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也就是尊重国企真正主人的意见;二是要尽可能地采用市场化方法,而不是行政方式来认定企业高管人员的才能。 (新华日报 周义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