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聚焦国企红利(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1日 18:50  《国企》杂志

  选择一个适度的起点

  作为前期探索,国有企业的分红比例一开始不能定得太高,以免给企业造成较大冲击,关键在于留下以后调整的空间

  文|本刊记者 吴  杰

  《谁来回答“国企赚的钱”都哪儿去了?》是网上转载率很高的一篇文章,核心内容就是为什么三家大国企一年赚3000亿元,只上缴国家200多亿元。三家被点名的国企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2008年度税后利润1108亿元,中国石油2008年度净利润1144.31亿元,中国移动2008年嬴利1127.93亿元。

  在肯定国家对央企重新征收红利政策的同时,关于红利上缴比例的质疑开始蔓延开来。为什么最高征收比例才10%,这不仅远小于发达国家国企50%的上缴比例,而且和一些巨头的闪亮业绩相比,确属“九牛一毛”。

  适度从低原则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追本溯源去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为什么制定了“适度、从低”原则。了解了相关背景,对我们的理解判断会有帮助。

  作为前期探索,我国国有企业的分红比例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不能定得太高,以免给企业造成较大冲击,关键在于留下以后调整的空间。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发展与改革研究部部长王志钢接受《国企》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之处就在于稳妥的试点。通过试点摸索出经验,上升到理论,找到合适的方式、方法和尺度,再全面推开。

  目前我们处于经济转型期的后期,还有许多事情需要耐心梳理。对于国有企业就是结构调整,调整到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上来。这过程中,企业内部的调整与外部的调整工作量都很大,企业要实现规模生产、要技术创新、要提升装备、要增强管理手段等,在转型期需要投入的地方很多。因此,我们目前实施的国有资本收益“适度、从低”原则,是按照企业发展规律办事的,使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和中国大多数改革措施的推出一样,适度从低的原则同样体现了不同力量的博弈以及中国特色:即在没有办法一对一谈判确定分红比例,或者说一对一成本太高的情况下,按照行业和类型划分是一种次优选择。

  那么,分红决策应该由谁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三十八条和四十七条规定,分红决策应该由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大会批准。然而,国有独资公司没有股东会是一个例外。现在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度仍然在试点,大部分国有企业并没有建立真正能够运作良好的董事会制度。

  《国有企业的分红:原因、金额以及支付给谁?》的研究报告作者之一、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民营部门发展首席专家张春霖表示,分红方案目前只能由股东决定。股东决定就是由国资委和财政部决定,所以国资委和财政部定一个分红比例是很合理的。国资委和财政部来定分红比例,如果按照学者说的按照投资回报率和企业增长潜力这些经济上看起来比较合理的标准,肯定是一对一谈判。一对一谈判就炸锅了,那么多的企业都给财政部和国资委每天讲条件,我不能分10%,只能分5%,这个事儿就可能没完没了。所以不具备可操作性,现在这个阶段只能“多刀切”。

  此外,一个行业里,有的企业可能正在搞研发,有的企业市场已经饱和。都上缴50%的利润,搞研发的企业就可能一下子被掐死。但现在只收5%或10%,对企业来说伤害不大。所以,考虑到客观情况,第一,董事会制度没有建立,第二,如果追求经济上合理,必然导致一对一的谈判,财政部和国资委没有精力应付。在这种背景下,几刀切而且分红率比较低,还是可以的。

  下一步要进一步提高分红率,就需要逐步走向比较规范的制度。

  逐步调整

  对于一家国有企业集团来说,分红政策将把它的税后利润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保留利润,用于为企业投资提供资金,另一部分是红利分配,用于为一般政府公共开支提供资金。健全的分红政策之所以重要,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它有利于提高那些由国企保留利润提供资金的投资项目的效率,其次是它有利于改善公共财政资源的整体配置。

  不过,适度从低原则虽考虑到了国企的未来发展,却抹杀了不同国企之间业绩及增长潜力的差异性。张春霖告诉《国企》记者:“首先,红利收取比例太低,需要提高。其次,确定的比例缺乏足够的灵活性,不是最优选择。对于没有增长潜力的企业,留钱太多;对于有增长潜力的企业,留钱太少,影响发展。”

  “像中石油、中石化、中移动收10%,高不高?我认为不高。要说多少为好?按照股比分,这是股份制企业最起码的要求。但是现在这些企业也有一些难点,要使我们的企业能够不断地提供分红,不能今年有,明年没有,所以我希望这些企业嬴利不断地提高。”6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接受新华网访谈时指出,国企红利起步的时候就要相对低一点。

  李荣融强调,一方面,我们要留给企业发展的资金,这个要处理好。另一方面就是历史遗留问题,有不少企业在上市的时候有一部分存续企业,这部分企业还有深化改革的问题,同样它需要改革的成本,我们在考虑时也留给企业一部分资金。现在这个比例是起步比例,逐步会提高。

  “企业分红比例一般是根据宏观环境、行业发展水平、企业的竞争能力及企业具体情况决定的。”王志钢告诉《国企》记者:分红比例太高,会损害企业发展后劲;分红比例过低,投资者会弃企业而去。高了、低了,都会降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只有兼顾各方利益,达到一个相对平衡的比例,最有利于各利益相关者。上缴比例多少合适,要考虑到企业发展的阶段,行业发展的水平,宏观环境的情况,社会投资收益的诉求等多种要素。

  王志钢表示,调整是我们实现有活力发展的常态。因此,调整国有资本收益分红比例,使其更适合环境变化、社会发展、企业发展的需要和平衡,是发展规律的需要。将来不同的企业,根据需要调高与调低都可能会发生。这个需要包括将来更多国有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后的中小股东需要。

  目前,我们正在实施董事会试点,将来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和行业水平,科学地决定分红比例。董事会的成立会解决目前一对一成本高的尴尬,国资委只要管理好所推荐董事,董事会作为专司企业发展的专业人士集合,会寻找到最适合的红利征收比例。可以说,国务院国资委推行的董事会制度建设,就是要实现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发展。

  国企改革与发展带来巨额资金缺口

  这几年国企的日子确实好过了些。但还要看到,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融资需求和进一步改革的成本费用需求,仍然十分巨大

  文|本刊记者 滕  虓

  金融危机阴霾之下,2008年中国国有企业依然坚挺。

  2008年,全球最赚钱的银行是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最赚钱的企业是中国石油,全球最赚钱的电信公司是中国移动。

  高利润之下,国企红利上缴选择了5%或10%的低比例,且从目前出台的政策看,红利支出的走向更多是企业发展需求的资本支出和改革成本所需的费用支出。在去年收取的红利中,有一半用于给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点央企新设出资和补充国有资本金,例如给电力企业和航空企业的注资。除此之外,这些资金还将用于中央企业境外矿产资源权益投资支出,开拓国外市场。国企分红似乎仍是“取之于国企,用之于国企”。

  “红利缴纳比例提高,照顾社会保障体系是国企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发展的趋势,但是现在还处于试行试验阶段,必然要照顾到现实的国企状况和国有经济发展需求,从低征收,一步步来。” 专门从事国有资本预算研究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对《国企》说。

  国企融资成本

  2003年全国国企利润3000亿元,到全球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2009年上半年,国企利润仍较2003年全年差不多翻了一番。正是由于发展得快,企业对资金的要求也非常大,许多企业努力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融资。然而,目前我国的资本结构还存在很多问题,资本市场仍不发达。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施的初期阶段,利润上缴比例如果过高,无疑会加重企业负担,使急需扩大投资的企业面临困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有企业财务人员告诉《国企》,过渡阶段国有资本收益的上缴比例如果太高,将会使国有企业的内源融资额(由企业折旧基金以及留存收益构成)占企业总融资额的份额减少,同时迫使企业考虑外源融资(如银行借款、债券、股票等),提高外源融资额占企业总融资额的份额。我国国有企业在外源融资额中股权融资额所占比重很有可能会加大,他解释说:“因为债务融资定期支付本息,会使一部分现金流出公司,在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已经造成公司现金流压力的情况下,债务融资会加剧现金流压力,而股权融资没有到期还本的压力,股利分配也由公司自行决定,现金流出较少,因此公司可能会加大股权融资额,减少债务融资额,进一步加剧我国国有企业融资结构的不合理性。”

  “根据对融资方式的分析,股权融资是一种高成本的融资方式,从成本角度考虑,这对已上市公司是一种劣势选择。我国上市公司却对此偏好。”该财务人员说。

  一般情况下,企业各种主要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由低到高排列顺序为内源融资、银行融资、债券融资、股票融资。

  资本经营预算推行后的过渡阶段,过多缴纳国有资本收益,会造成国有企业内源融资减少,外源融资增加。对企业而言,内源融资基本上是无偿的,外源融资的成本较高,国有企业融资成本会随之上升,并波及国有企业的融资结构的改变再直接影响到融资成本。

  对于融资成本较低的债券,目前我国债券市场总体规模偏小,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国际清算银行的资料表明,发达国家通过股票和债券市场等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比重多数在50%以上,且债券市场规模一般都远大于股票市场规模。相对而言,我国债券市场融资占比严重偏低。2004年末,不到GDP的1%。而美国2004年的公司债券发行量为7112亿美元,2004年末其公司债券余额达4.7万亿美元,是GDP的40%。

  目前,我国的企业债券交易场所只有深沪两地的交易所,缺乏场外交易市场。国外成熟企业债券市场有着发达完善的市场体系,一般来说是以场外交易市场为主、交易所市场为辅、其它交易市场为补充。在交易所债券市场上,我国企业债券的日均总成交额通常维持在几百万元,仅为国债成交量的百分之一。各券种日均成交仍只有几手至几十手,有的甚至全天没有成交。企业债券市场交易品种也很单一,可供选择的余地太小。我国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即便是国有企业,其通过债券市场融资途径也相当受限。

  我国股市发展虽然较快,但是从近十年的情况来看,稳定性较差,流通股大约占了总股本的不到四成,不能流通的国有股比例太大,股票的估值定价更无法真实反应其内在价值,更多地在于追逐股票的资金量大小。西方国家的股市能成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中国股市还不具备这样的职能,国有企业在股市上也并非如外界所说那样能轻易获得大量的资金。

  高额的国企改革支付成本

  这几年,国企的日子好过了,尤其是关注点更高的央企。2009年上半年,218家央企(包括中央管理企业和部门所属企业)的利润就占了全国国企利润的3/4,正是这种利润分布的不均以及舆论关注的偏差,使得人们忽视了国企仍存在的改革需求以及由此产生的大量资金需求。

  据悉,通过预算机制磋商、统筹支付国有企业改革成本,包括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国有企业改组,涉及企业和人员的退出与安置,产生了大量的资金开支和改革费用。与退出企业或退出部分生产经营能力(包括企业破产关闭、被兼并、主业分立和辅业改制等)有关的资产损失、所涉及的银行贷款的核销、有关人员安置费用(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对职工各项历史债务,拖欠社会保障交费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需补贴给地方政府的费用等各项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总成本就高达数万亿元人民币。

  2008年,重庆大学对地方国有企业所作改制成本调查结果显示,由于改制的付现成本高,现金支出缺口大,高昂的人员安置成本致使部分企业改制搁浅,每年需支出大笔资金维持企业的基本运转。严重影响了国企改制的进程。

  以德阳市为例,到2008年,德阳市级国有企业中待改制和已改制但不彻底的企业还有23户。其中机械行业7户,化工行业6户,建材行业1户,省下放企业2户,原丝绸公司直属企业1户,军工企业下放破产1户,其他企业5户。

  目前只有金河、清平、天池等6户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其他企业基本上是因找不到改制的钱从哪里出而搁浅,导致维持企业稳定的成本高。近5年来,德阳市为推进市属国企改制和维持困难企业的生存发展,共安排困难企业生产维持、公共设施改造、职工安置费、生活费、代缴的社会保险费、慰问金、抚恤金等资金共3.31亿元。其中, 2002~2006年分别为5555万元、5535万元、8258万元、6105万元、17620万元。

  在没有考虑企业资产变现收入的情况下,根据国家和德阳国企改制现行政策,2008年全部实施改制为时限,重庆大学以向企业发调查表反映的基本信息为依据进行测算,德阳市未改制的市属10户工业企业和1户文化娱乐城有限责任公司共11户企业共需要改制成本总金额达13.05亿元。其中职工安置移交成本9.62亿元。安置移交成本中,一次性经济补偿金4.19亿元、离退休人员移交费用2.63亿元(包含了缓期支付社保费9500万元和离休人员的阳光津贴)、托管人员费用4541万元、工伤人员一次性安置费2.17亿元、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补偿费1093万元。

  而前述的支出账单仅是其中改制企业人员安置所需成本。同时,企业职工工资、福利、医药费和集资款,企业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还有大量欠账。

  “比如德阳的市属11户企业改制就将清偿支付企业欠职工的工资、福利、医药费和集资款等内部债务支出1.7亿元。仅德阳耐火材料公司一家就欠2200万元。”参加重庆大学此次调查的谭德明告诉《国企》记者,即便德阳的市属11户企业改制需要移交的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费也至少需要2500万元以上。

  据悉,德阳市23家未改制国企共有资产总额18. 86亿元,资产负债率已经高达104. 58%,涉及在职职工人数1.88万人,离退休人员1. 17万人。企业困难非常突出,大量资产滞留在无收益或低收益类资产上。资金沉淀大,资产配置结构不合理,自有主导产品少,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闲置浪费较严重,影响了市场的竞争力和企业的发展后劲。部分企业仅剩的“一点”是未计入资产价值的国有划拨土地,但多数企业的土地远离市区,甚至处在山区,处理价值不大。因此,用企业包括土地在内的自身资产来解决企业的体制转轨,对绝大多数企业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实非易事。

  对于国资委来说,眼下最困难的是,一方面,2009年能收到的红利相较去年大幅减少。另一方面,需要支出的领域正在增加。2008年预算支出总额为547.8亿元,其中,用于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点央企新设出资和补充国有资本的预算支出270亿元,约占49%;用于支持特大自然灾害中损失较重的中央企业灾后恢复重建的预算支出196.3亿元,约占36%;用于推进中央企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预算支出81.5亿元,约占15%。支出领域主要在国企内部分配,用于国企与国企之间相互帮扶。

  潜在巨额利润之下的国企改革成本、资金需求缺口使得决策者现阶段安排国企利润上缴比例时不能不有所顾虑,以避免杀鸡取卵局面的出现。

  国企红利如何惠及百姓

  国有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归全民所有,不能说非得进了每个人的钱包才算是“惠及百姓”

  文|本刊记者 吴  杰

  谁投资,谁受益,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国企红利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是在体制内循环,民众似乎难以分享到国企高速发展的成果。国家在试点阶段设定了比较低的红利上缴比例,留下了至少90%的利润由企业支配。许多人对国企利润的用途产生了疑问,红利到底流向了何处?

  在了解红利用途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国家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目的。《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主要包括:1。资本性支出。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2。费用性支出。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 3。其他支出。具体支出范围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统筹安排确定。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

  结构调整

  曾参与设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表示,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利于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这里的结构调整一般是指改制重组。那么继续往前推进改革,现在需要什么?第一需要资本的流动,一定要有进有退;第二可能要支付一些改制重组的成本,这需要现金流。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第一可能会产生现金流,第二需要支付现金流。

  这就是说,在改制中,有些企业的股权可能会卖掉,这会产生现金流。这个收入中的一部分可以进入公共财政,惠及老百姓,也可能拿去用作支付国企改制的成本,例如安置下岗员工。这些成本过去主要是财政划拨或者银行贷款,但现在财政不愿意承担,银行上市后也有自己的业绩考虑,拿很多钱出来处理这个问题显然不现实。所以我们可以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产生的现金流来满足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需要。

  需要说明的是,改制成本必须优先支付,因为这是用于“止血”的钱,如果不及时止血,后果会更严重。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发展与改革研究部部长王志钢告诉《国企》记者,现在的社保只能解决一部分国有企业改革遗留的问题,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社保解决不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遗留问题处置成本会加大,这是自然规律。同时,还会冒出一些我们过去没有认识到,而今天成为问题的遗留问题。任重道远,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的最终处置完毕还需要很长时间。

  国有企业资产量大面广、比较分散,整合和资本运作都需要钱,由国资委主导的央企重组80~100家的目标还需提速,央企的改革重组已经成为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环节,要加大央企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力度。此外,中央企业还要弥补改革成本,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国企利润的使用方向。

  鼓励创新

  国企分红同时应当主要用于国有企业创新支出,这是由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所决定的。加大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投资,推动其技术进步,最终将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这些企业的发展,也就意味着其营利能力的增强,利润的增加,国家就会有更多的红利收入,这是一个良性的循环。另外,将国有企业作为创新主体,也可以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

  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民营部门发展首席专家张春霖表示,国家投资不应该完全以回报率为导向,并不是什么能赚钱就应该投资于什么。国家投资必须符合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总体思路和方向。因此,国家在确定分红比例时,应确保企业用利润进行的再投资符合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思路和方向。特别应该强调的是,把企业从成熟业务所获得的利润再投资于高风险的创新活动,是大型企业技术进步的一个重要源泉。

  惠及百姓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首先要让老百姓分享到改革和经济增长的成果。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建立自己的工业体系,全国老百姓勒紧裤腰带筹集资金建立了现在的这些国有企业。通过几十年的不断投入,包括给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减轻债务和提供优惠政策等方式,中国已经累积了庞大的国有资产,而且开始嬴利。现在已经到了国有企业提供回报、让大众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时代了。

  而谈到国企红利惠及百姓,就不能不说社保基金。6月19日,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和社保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一个消息,就是从即日起在境内的证券市场上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转持国有股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对此,王志钢表示,国企红利分出一部分充实社保基金,这是国有企业履行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让全国人民分享国企改革成果的最好方式之一。国企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地创造红利,尽可能多地充实社保基金。一些好的企业,确应将一部分可流动股权(产权)让渡给社保基金,实现社保基金与国企共同发展。

  换个思路分析,钱并非进了民众钱包才是“惠及百姓”。国企的壮大同样是全民财产的增值。从国有企业分红而获得的财政收入,即使用于“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或者是“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也不能说就没有“惠及百姓”,没有把利润“还给人民”。因为国有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是全民所有的,不能说非得进了每个人的钱包才算是“惠及百姓”。

  因此,国企红利如何最大限度地服务于人民利益就是个大问题。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实际上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应该和其他财政收入一样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这笔钱和其他收入一样,可以根据财政支出需要用于企业发展、教育、医疗、社保等任何方面。上缴的红利是应该用于对某些国有企业增加投资,还是应该用于给人民增加免费医疗服务?哪种开支方案能最大限度地服务于人民的利益?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保持与政府公共预算(指一般预算)的相互衔接”。只有相互衔接,才可能按统一的优先顺序安排使用全部公共财政资源,使得公共资源的使用尽可能地符合人民利益的需要。国企的壮大才能最大限度地为人民服务。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