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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力拓“窃密门”看我国商业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7日 17:24  中国企业报

  【旭红观察】

  四名力拓员工涉嫌间谍和窃取国家机密被拘。让国人愤慨的是,涉案人士“出卖”了国内铁矿石谈判团队的底线,将有关国内钢铁企业或业内重要的机密数据泄露给了力拓等铁矿石谈判对手。这也是为什么中方拥有50%左右世界铁矿石引进量的筹码,却始终难以拿到满意的“买方价格”的原因,每每谈判举步维艰。

  有专业人士透露,中国钢铁业的商业情报外泄由来已久,甚至可以说是公开的秘密。无论必和必拓还是力拓,他们早已从全国各大钢厂和政府部门高薪“挖”政府公关人员、中国钢铁专家、中国矿业专家等“人才”,这是因为他们对中国钢企非常了解,且与政府部门人员也非常熟稔。

  在“间谍门”情报交易链条上,可以明显看出中外企业鲜明的反差:一边是国际矿山巨头对商业信息战备加重视,直至违反我国法律;一边是国内钢企以高价倒卖给国内小钢厂套利,进行泄密交易。

  “窃密门”事件的发生让人为之痛心,直接曝光的商业间谍窃密让人为之震惊,力拓方面违反法律,违背商业规则,行为实在过于卑劣,但是为什么在中国上演是“潜伏”,而不是“反间道”甚至“无间道”,或许这才是“窃密门”之类的成长阵痛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商场如战场,情报和信息这些战场上克敌制胜的要素,放诸商业领域也同样成立。商业秘密就是战胜对手、保持不败的“秘密武器”。

  在我国,商业秘密似乎被漠视,商业安全环境更是不容乐观。泄密风险几乎遍及整个经济领域,如海外上市企业按照海外资本市场的要求上报企业信息而泄密;如为了获得海外风险投资而主动向其透露企业核心信息;如地方政府招商时将外商投资者视作“上帝”,对外商没有保留地提供商业信息;如保险公司的外资渗透;如掌握核心机密的中国员工跳槽外企或移民海外等等。更为严重的是,上述可能泄密的形式往往被忽视,而且企业自身缺乏保密的敏感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窃取商业机密和商业泄密行为屡见不鲜。尤其在涉及国家重点行业时,跨国公司的触角正通过浸染中国多年的本土行内人士之手,伸向各地了解最核心、最机密的行业信息。有专家指出,随着国家间和企业间的商业往来增多,商业秘密战和信息战势必更加频繁,我国已经进入针对商业机密的谍战高发期。

  商业秘密的安全性不仅是商业安全本身的问题,更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正因如此,如何规避商业市场中涉及重大机密的商业信息泄密;如何打击泄密者和商业间谍,提高“反间谍”能力;如何提高保密意识,让保守秘密一丝不苟守口如瓶?是中国管理者尤其是企业管理者亟待面对和开解的课题。

  相关调查显示,名列《财富》全球1000强的大公司,平均每年发生2.45次的商业间谍事件,损失总数高达450亿美元。其中,位于硅谷的高科技公司首当其冲,发生的窃密案件中,有54%个别损失高达1.2亿美元。如此庞大的失窃损失数字,促使这些企业不得不加紧防范,规定员工不得向外透露企业的情报,如IBM公司更在新员工加入时的宣誓书上,特别注明不要在任何场合谈论技术秘密,参加任何活动不能触及秘密。

  保护我国交易的社会和经济环境土壤的商业安全,提高商业秘密保密意识,首先国家要从经济安全的战略高度建立健全相关法律给予保护,尤其是对独具知识产权的品牌和产业的商业机密进行保护,如国家级秘方———云南白药、国酒———茅台、天下第一鸭———全聚德等中华老字号品牌的商业秘方的保护,势在必行。同时要防止外国公司以入籍华人为代表,通过其复杂和娴熟的人脉人情关系,对国内重点行业握有核心商业秘密的人士进行商业贿赂。

  其次,企业一方面要依靠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要采取措施防止商业秘密外窃、内窃事件的发生以及如人才流动等而发生的泄密事件发生。一要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关于商业秘密保护法律的学习,用法律和制度进行防范。二要与掌握全部或部分本单位商业秘密的管理、技术人员签订内容完整、职责清晰、时效明确的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三要建立保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对于商业秘密保护的软硬件措施。四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将能为企业带来效益的某一完整的商业秘密分别运用于数个环节,且各个环节间形成相互监督制约的良好状态。

  再次,防西方窃密,也需学西方保密,否则中国独具知识产权的品牌和产业要么消失,要么被同化。相比之下,我国商业秘密大量丧失,引进来的产业核心技术别人却守口如瓶,结果导致中国只是为外国打工,无法实现中国创造的转型升级。西方国家在反间谍的做法上,几乎是草木皆兵。在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特殊人群等方面实行的是反间谍的“‘沙粒原理’———‘没有任何信息是太小的,没有任何细节是不重要的’”。以美国为例,美国军工类专业只招收美国人,对于商业核心技术的保护更是实行从高管到一般工作人员层层设防,对于泄密者往往课以重罚重刑。

  《孙子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激烈的现代商业竞争中,知己知彼应加入重视“窃密”与“保密”因素,企业才能既安全又能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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