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下如贸然开征物业税,难度很大,而且影响也会很怪异,甚至造成社会不安宁、动荡。
文/谢百三,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
本来,这波行情,房地产股是可以好好涨一涨的。突然见报载:“我国将开征物业税。”当天,房地产股就全翻了绿。
什么是物业税?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每年都要交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变化而变化。比如,某城市居民有2套房,当时市场价值分别为180万元和120万元。如果按年税率1%~2%来征税,则每年要缴税3~6万元。此税的本意是要打击囤房者,扼制、阻止炒家,使过多的房产成为烫手山芋,让多房者主动卖掉余房,使房价回落下来,让更多城市居民能买得起房。
在一些发达国家是征收物业税的。
但中国与各国情况有很大之不同。在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下如贸然开征此税,难度很大,而且影响也会很怪异,甚至会造成社会不安宁、动荡。
首先,税法应是全国统一的。要征物业税,那么农村中宅基地盖的自用房征不征?如果不征,江苏、浙江一带农村的私人房子很多已是别墅,三四层楼,几百平方米之规模了。但不征又合理吗?如果征,则中国广大农民大多数还很不富裕,农业税都免了,又冒出个物业税来,怎么得了?
其次,如果仅在城市征此税,那么按什么征?按人均面积征,人均面积超过多少才征呢?如果按户均房屋征,有的人虽仅一套,却已是豪华别墅,800万元一套,人均住房100~150平方米,不征他们的合理吗?
再次,按户均住房征,那么仅一套房的人征不征?如果征,一定被天下百姓所强烈反对。我国多数城乡居民仅一套住房,房价涨来涨去,都仅仅是纸上富贵,自己未得一点好处,凭什么要平添一笔物业税呢?
如果仅有一套的不征,规定第二套要征,则一定会引起北京等很多城市居民之强烈反对。据我对北京大学附近居民调查,很多北京居民有2套房,差的一套自己住(有的在很远的郊区),好的一套租出去(位置在北大、清华、国际语言学院附近,如华清嘉园等),一月挣个2000~3000元,以补贴微薄工资之不足,补贴家用。
如对第二套房征税,他们一定气得直跺脚,甚至可能会去把国家财政部制定政策者的汽车轮子扎个洞。这种情况,上海、广州、深圳也很多。
另外,对第二套房征物业税,主要是企图压那些人卖掉一套房,但如果家里有个小孩,14~17岁怎么办?22岁的女孩、26岁的男孩都要结婚的,现在先卖掉一套,等几年后,小孩成人要成家了,再买回来吗?如果那时涨了30%~50%呢?我看100%的家庭是不敢卖掉的,包括很多党性很强的党团员。
没有小孩的新婚大学生,也担心啊,两三年后不就当父母了吗?那时怎么办?
那么假定政府规定第二套必须征物业税,第三套更要征税。那么为了避税,为了给小孩留下房子,一定会有几十万乃至几百万个家庭闹假离婚,造成离异后的户均少于2~3套房。夫妻小孩还是一家人,晚上非法同居在一起,但法律上早已妻离子散了。
有人说:要相信群众,老百姓觉悟没那么低。那么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中国老百姓真会这么干,以荒唐的办法对付你荒唐的政策。前几年为了打新股,不少证券公司派人去农村收购身份证,一张60元,农民兄弟一算,合算啊!不小心掉了,再去派出所补一个才10元啊,可挣50元,因此,当时人们到一个村一下子就可以买一大袋,几百张身份证。
另外,由于这是个新税种,得由“全国人大”表决通过,我估计很大部分人大代表也有2套房,也有孩子在上中学、大学,心里一百个不赞成此事,估计是很难通过的。投赞成票,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还是反对吧。
此外,从税法原理上讲,如实施此税,会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简单地理解为“把本来一次交70年的‘土地出让金’分成70年来收”。这些对地方财政影响很大,而且征收物业税前,要摸清每个人的房产情况,前期准备工作量很大,征管难度也很大。因此,我劝财政部与国家税务局对此要慎重再慎重,一定要到京、沪、深、广、杭、苏、连、蓉、渝来听听居民之意见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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