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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亿公积金建经济适用房引出合法性置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6日 23:03  华夏时报

  袁晓澜

  申购将面向公积金缴存人引发争议,公积金管理条例今年将修改

  每年增加130万套的经济适用房资金有了着落。

  1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下称住建部)姜伟新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透露,一直以来大量存积的住房公积金有望用以建设经济适用房。而截至目前,全国闲置的公积金已达到6000亿元。

  但是为了体现公积金缴存人的权益和地位,接近住建部的知情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由公积金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将重点面向公积金缴存人销售,以缓解社会矛盾。

  未来三年每年经适房

  是2007年四倍

  据姜伟新介绍,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纳规模达到了2.02万亿元,而闲置公积金高达6000亿元,总占比高达27.27%。

  根据2008年12月21日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131号文”),其中明确提出要开展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建设的试点的要求,为此,住建部正在制订使用公积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试点方案,北京和上海等均在努力申请进入第一批试点。

  上述知情人士介绍说:“住建部将选择公积金归集情况良好、使用情况正常、有稳定的增值收益,同时,沉淀资金较大、不会因建设经济适用房而挤占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的城市做试点。当缴存人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时,应用足额资金给予保证,不能本末倒置,把钱主要用于建设上,而使互助性的贷款需求严重缺位。”

  2008年11月9日,国务院发布确定扩大内需十项措施。首条便是将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并确定9000亿元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将新建400多万套经济适用房,平均每年要建130万套,总投资约6000亿元。据了解,在2007年以前,经济适用房每年的增量平均值为30万套。这意味着,2009年-2011年三年时间,每年经济适用房的数量将是2007年的4倍。

  “暴增的经济适用房,将需要更多的开发资金和开发单位参与。”中国房地产住宅研究会秘书长顾云昌告诉记者。

  6000亿总投资的资金从何而来?记者了解到,现有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模式,基本采取地方政府免收土地出让金,由开发商先期垫付资金代建的方式。另外,虽然国务院24号文规定,当地政府投入土地出让金的10%用以建设保障性住房,但现在楼市低迷让开发商失去了拿地的动力,土地财政也不再充裕,政府只得想其他的办法来解决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资金。

  “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应以公共财政作为主渠道,但目前财政资金跟不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速度。由于公积金有住房保障的性质,多年来沉淀数量非常庞大,应该利用起来为保障性住房提供融资渠道。”上述知情人士介绍说。

  挤压商品房

  2009年是扩大内需加大保障性住房的第一年,目前闲置的6000亿元公积金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提供了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并将推动400万套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落实,但这对于开发商来说却是“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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