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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明:反垄断法利于央企实现产业集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 22:52  投资者报

  投资者报(记者 缪舢 实习记者 钟瑞花)《反垄断法》于8月1日正式实施,对央企并购重组将带来怎样的影响?央企是否在《反垄断法》管辖范围之内,《投资者报》记者近日专访了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1988年,王忠明作为原国家计委第一批赴德国进修的学员,在联邦卡特尔局和联邦反垄断委员会实习,是我国最早研究和引进反垄断政策和竞争政策的专家。

  《投资者报》:《反垄断法》第31条规定,一些外资并购如果涉及国家安全,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应如何理解《反垄断法》中的国家安全?

  王忠明:一个是主权概念,不能因为经济领域上的并购重组,影响到国家主权;另一个是控制力,如果外资占有过大份额,那么很大程度上我们产业结构调整就失去了主动,不能很好地实施相关调控。

  《投资者报》:《反垄断法》的出台对外资并购有何规定?

  王忠明:涉及到国家安全的并购行为当然要受到限制。对于国家安全必须要有足够的认识,《反垄断法》出台在这方面提供了法律保障。《反垄断法》不单针对外资,而是针对所有企业的相关行为。

  《投资者报》:你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并购,但实际上中国公司在海外的并购往往被所在国拒绝,你对此有何评价?

  王忠明:中国企业通过并购走向世界级跨国公司是一个必然的经济行为,世界上所有的大公司、大集团都通过并购成长起来,现在需要中国在海外并购上更聪明,更有智慧。西方发达国家对来自中国的并购行为进行严格的国家安全审查,也告诫中国政府对外资在中国境内的并购保持国家安全意识是完全应该的。我们不要简单地以为在市场经济里一切都是经济目的、商业行为,而没有政治目的。

  事实上,中国企业并不想对其他国家产业进行控制和垄断,仅是想满足一些资源方面的要求,但也遭受了抵抗,这就需要我们反思如何采取合适的并购策略。比如在并购主体的结构方面,淡化一点国家的色彩,而是以混合所有制的形态出现,不是以单一的国有经济的组织形态出现。

  《投资者报》:美国凯雷并购徐工和法国赛博并购苏泊尔算不算涉及国家安全?

  王忠明:这个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中国是一个大国,又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确实需要强烈的国家安全意识,因为我们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还需磨炼,可以逐步放开;另一方面,也不要对并购抱有过强的政治意识,因为并购重组从根本上来讲是一种经济行为,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在某些方面可以从容以对,或许有更多收益,更容易成为赢家。

  《投资者报》:央企一直强调产业集中度和推进产业重组,而《反垄断法》的出台是否会对央企的重组产生影响?

  王忠明:首先,《反垄断法》不是针对央企而出台的,而是针对整个市场经济的状况出台的;第二,该法的出台为央企更好地实现产业集中度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三,该法所制约的相应垄断行为是包括央企在内的所有企业。

  《投资者报》:反垄断是为了保护市场的充分竞争环境,今年以来的宏观调控已使一部分中小企业生存非常困难。宏观政策怎样培育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

  王忠明:好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必须有良好的竞争政策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出台的《反垄断法》是保护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竞争政策是市场经济国家实行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主体部分,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投资者报》:《反垄断法》实施后,对中国并购市场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王忠明:在《反垄断法》出台健全相关法律规则后,中国并购市场规模将有序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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