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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改进金融服务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4日 17:08 《中国金融》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 吴晓灵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血脉,血脉不通则会影响肌体的健康成长。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组织方致力于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是非常有战略眼光的行为。

  金融是一种服务,竭尽全力为企业和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居民)提供高效的服务是金融发展的根基和金融创新的动力。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下,我希望改进金融服务要关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尊重财产权和交易自主权

  我们要尊重企业和居民的财产权、交易自主权,围绕客户的需求提供金融服务。

  尊重财产权和交易自主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货币资金是财产的表现形式之一,企业和居民应该具有对货币资产的完全处置权和以此获取收益的权利。用消费的方式、投资的方式、借贷的方式还是捐赠的方式处置个人的货币资产应该是财产所有人的权利,只要企业和居民的资金使用方向不是出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而被禁止的,他们就应有充分的自主权。

  借贷从其基本职能讲也是一种财产处置方式,而不是金融机构的专属权。如果借出资金的主体是在处置自己的资金,这是市场主体间的民商事行为,用合同约束就可以了,不应有特殊的进入门槛设置,这也是民间金融存在的合理性基础。如果借出资金和股权投资运作主体的钱不仅仅是自己的资金,还有公众的资金,涉及诸多人的利益,为了社会的稳定需要一定的进入门槛和监督,我们称这些机构为金融机构。

  我们在发展金融业时一定要分清哪些活动是市场主体的财产处置行为,哪些是公众需要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金融活动。对前者要尊重他们的交易自主权,对后者要关注公众财产的安全。我们国家目前存在一定程度的金融压抑现象,某种程度上是对市场主体的财产自主权尊重不够而造成的。尊重市场主体的财产自主权并对其借贷和投资方式加以引导,有利于抑制非法金融活动,更有利于搞活市场经济。

  区分不同的服务对象

  金融服务要区分为合格的大额投资人提供的服务和为风险承受力有限的小额投资人提供的服务,为他们提供不同的金融产品,同时国家要采取不同的监管政策。

  居民和企业财富积累到一定的程度之后他们需要自主运用自己的财产,但受知识、经验和信息加工能力的限制,自主的财产处置效率未必很高,而让有知识、有经验的专家去运作,资金效率会大大地提高。因而为大额投资人提供咨询服务、投资理财的私人银行业务、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和各类信托业务应运而生。这些中介机构提供的是智力服务,是管理技术,这类中介从业人员的执业根基是对客户的忠诚。大额投资人有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这些中介机构的资金投向可以是一些高风险的金融产品和高风险的项目,以寻求较高的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这些金融活动应采取非审慎监管的原则,主要做好两件事:一是界定大额投资的金额和客户数量的限定;二是为这些业务的开展制定简洁的基础性要求。其余的事就应靠市场主体的自律行为自然运行。

  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居民和企业的财富积累已到了需要专家理财的时候了,做好为大额投资人的金融服务是今后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巨大潜力所在。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就是在为这些投资人和金融机构的活动提供平台。

  在大额投资人之外,中国还会有许多的小额资金所有者,他们不适于直接进行投资和放贷,需要通过金融机构吸收他们的小额资金,提供专业化资金运用的服务。这些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基金(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小额投资人数量众多,抗风险能力弱,为维护社会稳定面对小额投资人的金融机构必须采取稳健、保守的经营策略,在其投资组合中高风险的产品只能占很小的比例。国家对面向小额投资人的金融机构要实施严格的审慎监管,同时要建立保护小额投资人的安全网,如各类保护基金。

  保护小额投资人的利益,放开对大额投资人的束缚,提倡专业化的服务是今后金融业发展的方向。在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结构调整之际,搞活大额融资市场、促进企业并购整合尤显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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