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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宪容:汶川大地震中房贷损失谁来承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8日 01:02 中国经济时报

  易宪容

  一场天崩地裂的大地震,不仅使无数生灵被吞噬,使当地经济受到毁灭性打击,也使许多个人的财产化为乌有。据初步统计,四川省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和其他15个市州倒塌及损坏房屋约440多万间,部分城镇几乎被夷为平地;甘肃省倒塌裂损房屋45万多间;陕西省倒塌裂损房屋30万多间。

  这些倒塌的房屋中,有自建的,也有购买的商品房。在购买的商品房中,有一次付清或贷款已经还清的,也有贷款尚未还清的;有个人自住的,也有个人投资的。可以说,无论哪种方式,由于大地震导致房屋倒塌,对灾区居民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特别是许多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购房者,不仅要承受失去亲人和家园的痛苦,而且还可能背负沉重的房贷。

  据不完全统计,此次地震涉及的个人房屋按揭贷款损失约10.5亿元,其他贷款损失应在100亿元以上。

  针对这一情况,5月19日,央行和银监会紧急下发《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银行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通知》的适用范围包括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重灾省市,即日起开始执行。

  5月23日,银监会又下发了《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于借款人因这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核销的依据是《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的规定。

  可以说,监管层希望通过这两个《通知》来减少灾区民众的负担,应该值得肯定。但是,在现场救灾尚未结束,灾区重建刚刚开始,灾区居民基本生活秩序还没有确立的情况下,就匆忙出台这些政策,更多的还是表现了政治上的倾向性。当前,要想真正帮助灾区,还有一个时间的问题。在基本生活秩序没有恢复、次生灾害不断的情况下,灾区居民还没有时间来考虑个人债权与债务问题。如果银行监管部门先针对当前灾区住房损失的情况,得到十分清楚详细的信息,待现场救灾结束,再根据这些详细的信息制定相应的政策,可能会更加恰如其分。相关政策也会更具有针对性,更能体现人道原则、商业原则、公平原则。因为,灾后住房按揭贷款的减免,并非仅是一种经济行为,其背后存在复杂的利益关系。

  从人道的角度来说,当灾区民众面对着不可抗拒的特大自然灾害、心灵受到创伤、财产被摧毁、生活无着时,如果还要他们来承担被毁住房的债务,是不应该的。整个社会都应该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同时,首先要搞清楚这些按揭贷款是不是灾区民众与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是,就由商业银行与贷款者来协商减免。如果不是,那么这些按揭贷款的减免由政府来承担,就存在一个是否公平的问题。

  因为,对灾害所损毁的住房来说,有的房主购买住房时借了商业银行的钱,有的则没有借,也有的可能借的是亲戚朋友的钱,等等,情况各不相同。如果所损毁的住房中,仅仅是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可以由政府来减免,而其他方式或条件下的债务关系不可减免,那么也是不公平的。特别是灾区广大农民的住房基本上是自建的。他们的住房政府又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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