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不要歧视个体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2日 19:25 财经时报
师晖 报社边上有家成都小吃,味美价廉,翻台快,每到饭点总是座无虚席。老板娘眼观六路很能招呼客人,跑堂的四川小姑娘看上去还是初中生的样子,不太爱说话,动作极麻利,口算又快又准。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厨房,五十多种各式不同饭菜,种类比麦当劳、肯德基丰富很多,却总是能够很快地从那个传菜窗口里,源源不断地供应出来。从入座点菜到吃上饭的时间并不比麦当劳、肯德基慢多少。这家饭馆的营业执照上写的是个体工商户。 和千千万万家辛勤工作的个体工商户一样,这家成都小吃一直在缴纳一项现在看来并不公平的费用——个体工商管理费。相信上周的一组消息会让这家成都小吃的工作者们感到高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说:“对于个体工商管理费的收取问题,在温总理的亲自批示下,发改委、财政部、工商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研究个体工商管理费如何处理的问题,将提出一个整体方案,经国务院批准以后,一定会有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而成都市工商局的动作更为迅速,据报道,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已经停收。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个体工商管理费已经收了近30年。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个体户代表着当时中国人民的创富热情,标志着中国人重新开始追求自主的经济权利及命运,反映出中国经济发展观念的转变,从此中国经济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可以说,个体户对当时社会的经济发展以及市场经济思想观念的形成具有相当的贡献。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个体工商户这一初级经营组织,正在逐年锐减。本月,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发布的一组数字表明:1999年全国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2006年6月底下降为2505.7万户,个体工商户减少约65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87万户。 关于个体工商户逐年减少的原因,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认为“并不完全是因为个体工商管理费的收取问题”,其中最大的一个因素,是个体工商户走上了合作经营、合股经营、公司经营的道路。我们认为这的确是事实的一个方面,我们同时也相信政府也已经看到了事实的另一个方面,即在税收之外收取的个体工商管理费,会导致其负担加重、门槛过高、经营环境不佳等等负面影响。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税收体制的逐步健全,“费大于税”对个体工商户不公平,不符合当今创建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要求。 从法律层面看,目前支持工商部门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惟一的法律条文是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这个“暂行条例”到如今已经“暂行”了20年。由于这一条例的存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正常经费并没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被纳入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入预算里,充作了自身经费。这种情况导致了“弱势的个体户承担了政府综合监管执法部门的经费支出”,成为了个体户的经营负担,影响着工商部门执法的公平,起不到管理和促进作用。 从社会层面看,目前我国的城乡差别和就业形势严峻。个体工商户作为一种初级经营组织的存在具有稳定社会,增加就业的巨大作用。对于那些缺少资本的个人和家庭的弱势群体而言,个体工商户这一经营组织形式又是支持和鼓励他们勤劳致富、自主创业、合法经营的一种制度保障。当然,可能正是因为这一点,很多人把个体户看成是底层人民的一种营生,认为是一种初级的原始的经济形式,并理所当然地以为这种经济形式天然层次低下,无所作为,形象上一定和脏、乱、差联系在一起,和缺斤短两联系在一起。其实,我们从那些发达国家情况就可以得出结论,个体经营同样也是一种长期存在的经营形式,其自身的存在与发展既有必要性,也有广阔的提升的空间。从事个体经营的商户,同样可以受到社会的尊重。 所以,我们相信,所有歧视个体工商户的行为,无论是有意为之,还是下意识行为,都是短视之见。-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