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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门票不能想咋涨就咋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 17:13 大众网-齐鲁晚报
8月21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五台山门票由原来的90元上涨到168元,涨幅高达87%。业界认为,目前中国很多景区属民营企业买断经营权,这类景区对价格、管理等有很大自主权,给各个旅行社的价格标准也不同,造成市场价格不统一、不透明。 旅游景区门票纷纷涨价,理由大致有二:一是国家发改委早有“景区门票每间隔三年可提一次价”的规定,亦即政策认可的周期性涨价;二是,如业界所说,目前中国的很多景区,都由民营企业买断经营权,因而业主对门票的定价有很大的自主权。 暂且撇开国家发改委的规定不论,单就被买断经营权的景区而言,笔者认为,尽管景区业主获得了绝对的经营权,但并不意味着他们拥有了绝对的“涨价自主权”。 这是因为,以自然景观为主要内容的旅游资源,属于社会共享的公共资源,同时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跟其他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的价格一样,都被列入了国家《成本监审目录》。这就表明,就算业主买断了旅游景区经营权,但对其价格的确定和调整,都不该拥有绝对的自主权,必须像其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业一样,受到政府及社会的监督制约。 然而奇怪得很,在水、电、气、油等资源性公共产品经营领域以及交通、医疗、邮电通信等公共服务业领域,但凡涉及涨价,政府都会站出来依法加以干预和规范,对企业提出的涨价申请进行成本监审,并组织价格听证会,以求涨价幅度的公正合理。虽然听证结果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起码是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乱涨价企图的政策性干预。可是,对景区门票价格的管理,就“放手”得多,有的地方甚至是想怎么涨就怎么涨,想涨多少就涨多少。这次五台山门票价格涨幅高达87%,我们也没有看到“成本监审”、“涨价听证”的报道。 作为以自然资源为主的旅游景区,其国有性质决定了它们的公共产品属性,因此,根据公共产品经营、公共服务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这些经营权被买断的景区门票的价格,也应该依照价格管理、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相关法规进行积极干预。即使某些景区的门票应该涨价,也应通过合法程序求得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既确保游客利益不受损,也使经营业主有利可图。 如果任由那些买断经营权的景区业主掌握绝对的“自主涨价权”,而公然实施霸王式涨价,这既违背了公共产品经营原则,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也将影响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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