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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出台措施稳定物价 决策响应民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 07:08 人民网-人民日报

  针对当前价格总水平上涨较快等现象,国家发改委提出了五条措施,希望各地政府做好稳定物价总水平的工作。五条措施大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不出台提价措施;二是不盲目干涉商品定价;三是做好市场管理、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及舆论引导工作。

  这其中,发改委通知的第二条,即“审慎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显得尤为注目。在近期一些商品价格上涨的背景下,希望尽快平抑物价的呼声较强烈,而政府直接出台物价干预措施的压力也在不断加大。可以说,这个时候,发改委通知强调了“不随意干预市场价格”的意思,颇有深意。

  通知中说:“未列入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均应由市场调节,正常情况下政府不应直接干预。”这并不是完全排除了政府直接干预价格的选项,而是说要尽可能地尊重和维护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尽量不让它因人为扭曲而受到伤害。

  另一方面,通知又强调了政府的职责所在:政府不参与市场提价行为;政府要维护好市场秩序、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政府要确保低收入人群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生活。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是对政府部门的基本要求。但如何响应,却有不同的思路。发改委的通知,其实也是对百姓关于物价问题呼声的一种回应。这一回应,较好地避免了有可能存在的两种片面的行为方式。

  一是以“市场化”为由作推托,做“甩手掌柜”,美其名曰“市场问题市场解决”。这种做法不能令人信服的原因,不仅在于它推托了政府理应承担的“托底”等公平保障职责,还在于,模糊了所谓“市场问题”中的部门谋利因素。换言之,问题并非完全由市场而来,如何可以把解决之道完全推给市场?

  二是以关心群众利益的名义,违背经济规律,过度干预市场。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实际上密不可分。但是,看待经济领域中的现象、解决经济领域中的问题,也需要防止“泛政治化”。否则,干预过度,就算一时奏效,也极易落下后遗症,从长远看,必定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可谓适得其反。

  有时候,坚定地按照经济规律办事,比简单地做一些所谓的“响应民意”的举动更艰难,也更可贵。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都很重要,政府决策的时候的确需要好好兼顾。这其中,良好的舆论氛围也很重要,需要我们大家以理性、负责的态度来共同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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