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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资格拿成本说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 15:14 钱江晚报
记者了解到,五大电力集团集体上书国家发改委,要求在我国部分区域启动煤电联动从而上调电价(7月25日《京华时报》)。一时间,垄断企业又一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按照一般经济规律来说,成本上涨,当然会体现在最终的产品价格上。从这个角度来看,煤电价格联动似乎是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很多时候, 规律却也容易因为难辨真伪而遭滥用。 首先,“成本”决定“价格”,从原则上说当然毫无问题,但具体到某个产品上,成本的构成实际早已不局限于原材料,以“电价”的形成机制为例,作为原材料的“煤”固然是要素之一,但如果细究起来,却远非成本的全部,事实上,当电力企业员工依旧享受着超高的薪资福利时,当电力部门的看门保安居然享有年薪十万时,发电企业的成本二字显然不能只拿“煤价”出来说事儿,比之煤价成本,五大发电集团自身的运营成本恐怕更加不容忽视。 其次,这“价格成本决定”论,从来就不是处处适用,而是专属于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领域的概念。因为“成本”二字也只有在自由竞争的形态下才能显示出真面目,事实上,成本构成中固然可能某些要素会不可避免出现增长,但自由竞争市场中的主体却必然会有维持竞争力,争取市场份额的原动力,因此,将成本中的上涨部分,通过技术手段、管理创新予以消化,甚至进而降低整体成本,都完全可能。 这也可以解释,为何原材料不断涨价,但包括手机、电视在内的电子产品价格却不断走低的原因。然而,处于垄断寡头地位的电力集团,既无外部竞争的压力,也无争取市场的动力,当然不会有对高举不下的运营成本动真格的主动和自觉。如此成本不过是形式成本罢了,与“成本”之原意显然大相径庭。 基于上述视点,仅仅作为成本之一的“煤价上涨”本就不是“电价上涨”的充分条件,事实上,垄断的电力集团根本不具备拿“成本”说事儿的资格,何时电力市场实现了以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形态,“成本”才能称其为成本,“成本涨,价格提”这一规律也才具备了自我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武 洁 有些“成本”是可以省的 针对五大发电集团集体上书申请上调电价的问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表示,电力企业的利润在不断地增长,特别是去年实行煤电价格联动以后,弥补了一部分成本开支,今年电力企业通过加强管理,降低了成本,因此,还要再观察一段时间,再来考虑这个问题。 电力企业的成本是一本什么样的账?早在2005年,审计署就曾指出,电力行业“系统工资增长过快,没有统一的分配制度”。另据媒体披露,国家电力公司召开的一个内部人事干部会议,短短3天时间竟然挥霍了304万元,人均耗费2.4万元——工资福利和惊人浪费占电力系统的成本比例实在是太高了,要降低成本,电力部门不妨从降低自身丰厚的福利和畸高的工资待遇入手,从严格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入手,而不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晋 君 今年是联合涨价年? 今年7月份,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石油巨头曾先后再次上书发改委要求提价;从7月26日开始,以华龙、白象等为首,占据我国大部分市场的中低价方便面价格将整体上调;其三,7月24日,五大发电集团集体上书国家发改委,要求在我国部分区域启动煤电联动从而上调电价。 联合涨价之所以盛行无外乎以下三方面的原因:一是相同的行业面临着相同的市场环境,原材料成本的提高必然导致整个行业和系统产品成本的增加,在垄断企业“工资能多不能少,福利能升不能降”的潜规则下,通过涨价来转嫁成本上升的风险自然会成为垄断企业的首选。二是法律对协议垄断等变相牟取暴利的方式制约乏力,其中的重要标志是反垄断法在我国的难产。三是垄断企业普遍怀有“人多力量大”心理,希望借助联合起来的呼声来达到政府同意涨价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保持清醒头脑,抗住压力就显得尤其重要。 -徐光木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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