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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说娃哈哈达能案:妥协是一种智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3日 08:09 经济参考报

  [专题报道]娃哈哈达能案

  “如果商标转让不成立,这么多年来合资集团许多经营行为涉及品牌,那么,其经营行为的有效性是否也应该打个问号?”商务部研究员梅新育发问;“企业的跨国婚姻缺乏法律思维,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了!”全国人大法工委何山巡视员呼吁;“政府信用不要轻易抵押给纠纷的任何一方,任何不审慎、不理性的做法,都会让政府丢分!”中国人大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大声疾呼……

  7月21日下午,来自法律、信用、消费者权益、资本管理等不同领域的多位专家在“达能——娃哈哈事件与市场信誉”研讨会上展开激辩。这些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不代表任何一方利益,仅仅是“务虚”地为了解剖“达(能)娃(哈哈)事件”这一案例,以研究企业品牌信誉对企业合作、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诚信建设以及消费者利益维护的深远影响。

  长期从事企业并购领域研究的中国

证券业分析师协会秘书长林义相刚刚从法国回来,他说,“达娃风波”在法国影响不小,法国媒体这次还专门就此采访了他,甚至上升到了对中国市场环境和对外开放政策的一些疑虑,负面影响不小。“这表明,随着中国日益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企业的诚信度在现代市场规则约束下经受越来越严格的审视。”林义相感慨地说。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我们不能再用狭隘的民族主义来看待合资中的纠纷,要按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出牌,一要靠诚信,二要靠法律。”律师岳成说。刘俊海更是言辞尖锐地指出:“民营企业家的利益并不等同于民族利益,更不等同于国家利益!”

  何山的发言十分风趣。他说,“今天是以‘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的专家身份来研究这个跨国‘婚姻’的。”此言一出,全场笑声一片。“达娃风波中,假

离婚协议达到了真离婚的法律效果,这个时候要看登记。因为登记经过了国家民政机关,那是一个行政机关。……这场纠纷涉及公司法、合同法、反垄断法等多个法律,但我们企业的跨国婚姻往往缺乏法律思维,所以才带来许多麻烦,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了。”

  “中国企业历来重有形(资本)轻无形(资产)。在最初与外资合资合作时,一部分企业为了迅速发展和获得某些优惠,以极低的费用转让包括品牌、

商标在内的无形资产,或者干脆就没有注意到企业所拥有的这一部分‘软实力’,以至于许多知名品牌死于无形。”全国整规办信用组副组长韩家平认为,不管“达娃事件”结局如何,这场纷争说明中国企业对于无形资产的管理已经进入自觉阶段。

  虽然会场上争论激烈,但对于“言和”这一解决之道,与会者最终取得了共识。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说,“从消费者角度看品牌,名人、名企、名牌三者是三位一体的,从目前的争论中,我们已经看到名人、名企受贬损,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名牌也受到了贬损,如果这场争论不以君子的方式继续进行,我想名人、名牌、名企还会继续受到贬损,甚至中国失去了娃哈哈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因此,各个利益相关方,消费者也是利益相关方,应共同促进达能、娃哈哈之间的纠纷早日解决。”

  “‘和为贵’,‘和’是什么,‘和’就是双方的相互妥协,妥协是一种智慧,只有相互妥协,才能取得和谐,获得共赢。”刘俊海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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