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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关注更大的民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 01:52 中华工商时报

  前些时候,因为兰州拉面的价格从每碗2.50元涨到3元,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该市物价、工商等部门联合发文,以“关注民生”的理由限制拉面涨价。尽管这一文件尚未正式执行,但兰州政府有关部门的这一举措却引发了争议。

  “关注民生”是好事,有关方面制定政策的动机应该也无可怀疑。但我们认为,如果真正从民生的需要出发来制定价格政策,兰州有关部门的理由是不充分、不全面的。比如说,如今在老百姓看来,住房价格、医疗价格、教育费用等等都太高了,早就承受不起了。这难道不是更大的民生?如果要限价,为何不“抓大放小”,不把这些事关更大民生的价格限住了,降下来?难道说,政府有关部门只能管一管每年几个亿营业额的拉面,而管不了成千上万亿的买卖?或者说,房地产、医疗等产业已形成强大的利益集团,政府有关部门已经碰不得它们了,就只好碰一碰一盘散沙的拉面馆?

  再进一步说,拉面馆尽管是小企业,但它们也要成本核算。在面粉、牛肉、清油等原料已经涨价的情况下,硬性限制拉面涨价,结果只能是小企业亏损。由此而论,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明显地表现出对中小企业的不公平。而这种不公平暴露出来的问题,是对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漠视。

  包括拉面在内的餐饮业属于日常消费行业,完全应该实行充分竞争。在这些行业内出现的问题,应该靠合理合法的竞争去解决。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指导,但不能随便干预。有资料表明,早在2003年兰州市已经明确拉面等餐饮行业实现市场化。如今,刚刚出现价格波动,有关部门便迫不及待地干预,岂不是倒退?岂不是对市场经济的否定?(18A2)

记者:   ■本报评论员高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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