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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强化权力约束改革举措可资借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2日 03:14 第一财经日报

  国家药监局前局长郑筱萸犯下大罪,后果严重,被依法处以极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被执行死刑。郑筱萸的犯罪与伏法,使整个药监系统为之震动,为之警惕。而当郑筱萸伏法之时,处于舆论漩涡之中的国家药监局继续刮骨疗伤,推出了新的改革举措。

  昨天上午,国家药监局举行首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了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观察分析这次会议,以及新修订的“办法”,可以发现,国家药监部门深刻吸取了此前的沉重教训,而在权力的透明与约束上努力有所作为。尽管这些改革举措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证腐败问题以后不再发生,但我们对这些疗伤措施将产生的效果还是感到乐观,并抱有深切的期待。

  我们注意到,国家药监局昨天的会议呈现出不少亮点:其一,药监部门明确表示,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离不开舆论监督。国家药监局已决定将其与媒体沟通的渠道规范化,每月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以使药监系统的工作更多置于新闻界的监督之下。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郑重地将定期发布会一事当作昨天会议的两个主题之一,体现出这个一度被多起腐败丑闻所影响的国家机构,急欲荡涤头上阴影的心情,也反映出药监部门对于舆论监督的积极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知。显然,若是一个行得正,站得直的国家机构,又何惧来自新闻媒体的报道与监督呢?

  其二,药监部门正努力建立一个民主化的决策、审批机制。昨天的发布会上,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吴浈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针对药品的设计审评过程,将加强内部制约机制的调整,包括启动三项制度:主审集体负责制、审评人员公示制以及审评事项、标准、过程、进度、结果等的公开制度。这三项制度的第一项,便是以集体负责制代替“一言堂”,以更民主化的决策代替主要领导一个人的意见。应当说,这项制度,确是吸取了之前的深刻教训。

  在药监系统一度较为混乱的时期,权力显得过于集中,决策缺少民主。郑筱萸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他之所以很容易就能够草率地启动全国范围内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专项工作,并擅自降低审批标准,滥批药名等,跟他在国家药监局内不可挑战的地位不无关系。决策的不民主固然使他的腐败之路变得顺利,但更诱使其坠入犯罪的深渊,以致走上一条不归路。而他昔日的部下,如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亦是因为权力的纵容,最终也被判处死缓。

  其三,在备受诟病的审批环节中,药监部门有意强化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如将部分国家局职能委托给省局行使,以形成系统内的监督环节;同时,明确分工,形成多部门参与,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另外,通过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以及健全药品注册责任体系等制度,将药品注册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应当承认,从菜市场式的药品销售、小作坊式制药模式到较为规范的GMP认证,药品注册审批的作用不能完全抹杀。但这里的关键在于,不必要的审批项目应该继续得到清理,必要的审批则必须有更强的制约机制。

  无疑,药品的审批环节正是药监系统腐败的重要源头。如郑筱萸与曹文庄,其主要的罪名就是巨额受贿,而给他们创造巨大而便捷的寻租空间的,就是药品的注册审批环节。今天国家药监部门在做刮骨疗伤之时,如果对这一环节的权力制约不够,那么很难想象,未来是否还会有官员在这个环节上跌跟头。

  总体而言,国家药监局一系列的制度改革,重点是在权力的透明和约束机制上下了力气。这样的改革举措,一方面,有利于改变以往药监部门“重审批、轻监管”的不良作风,通过对权力的约束使整个系统回归到科学监管的本位上,回到公共利益守卫者的本位上;另一方面,国家药监局的改革落点,符合政府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在落实公权力透明与规范运行的准则。在这个意义上,国家药监部门对于手中权力的反思与改革,也值得其他政府机构借鉴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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