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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何时能听证油价涨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 06:48 新闻晨报

  随着近阶段国际油价的持续走高,国内油价“跟涨”之势渐趋明确。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我国两大油企巨头中石化和中石油日前已向发改委提交了成品油涨价申请,不出意外,国内成品油价格于近期内正式上调将难以避免。

  对于绝大部分依赖进口的中国石油市场而言,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之间保持联动似乎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问题在于,中石化和中石油采取的往往是一种有选择性的联动方式,即“跟涨不跟跌”。国际油价上涨时,国内油企巨头理直气壮地要求“与国际接轨”,而国际油价下跌时,则要么装聋作哑地“闷声发财”,要么拿“国情”二字作为挡箭牌。舆论对此早有质疑,可是垄断行业的特性决定了大多数情况下民意的表达都只能是如同风吹过耳,最终不了了之。

  “跟涨不跟跌”的现象姑且按下不表,价格听证问题却不能不旧事重提。去年3至5月,国内油价在短短两个月之内连续两次上调,当时就曾经引发了社会关于是否应建立油价决策听证制度的激烈讨论。虽然发改委以“

成品油未被列入听证商品目录,故可以不举行听证”为由,维持了油价涨跌“油企巨头说了算”的现状,但这样的理由显然并不能服众。作为能够很大程度影响到广大民众出行成本的重要因素,成品油的价格变化却取决于一次次没有消费者代表参加的“闭门会”,难免招致消费者的不满。

  鉴于我国石油行业的特殊性,对油价问题,社会和公众已经表现出相当程度的“宽容”,甚至是某种妥协。但从健全和完善这一行业的角度出发,建立听证程序、以制度化的形式确保消费者介入每一次油价的涨跌———而不是永远被动地接受,理应不属于“非分”的要求。消费者可以不是决定方,但不能不是知情者。说得直白些,涨价归涨价,现有体制下消费者实际上也不可能改变什么,但至少给他们发一张会议通知,让他们进一步明确自己作为利益主体的身份,受到哪怕仅仅是形式上的尊重。况且,程序是现代社会非常强调的要素,少了公开透明的程序,就会予舆论以口实———从某种意义上讲,莫说未经听证涨价,即使不声不响地降价,因为不符合程序,公众也未必领情哩。

  作者: -晨报评论主笔 许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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