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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无人就审计问题自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 07:42 中国青年报
孙仲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对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会议听取了审计署关于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初步整改情况的汇报,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民航总局、三峡办等就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作了检查和汇报。(《北京青年报》7月5日) 这是继6月27日李金华作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以后,再一次将人们的目光聚焦到了审计问题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自主持会议,对于会上提出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审计署依法下达的审计决定,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之要求,相信“有关部门和单位”是不敢轻视的。可以预见,在不久以后,肯定会有人为“审计问题”付出代价。 但我注意到,先后有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民航总局、三峡办等就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就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向大会作了检查和汇报,却无一位领导就存在问题主动请求处理自己。是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违法、违纪吗?恐怕不是;是他们不认为上级会追究吗?恐怕也不是。那为何只见“检查”,不见“请罪”? 自从李金华6月27日作了审计报告后,社会各界议论纷纷,反响非常强烈。关注焦点不光是各部门存在问题资金达348.53亿元,所属单位存在问题资金达120.27亿元;而是审计后的处理和责任追究问题。媒体上不断有人发出“应该有人为审计结果担责”、“‘审计风暴’应刮向有签字权的人”、“‘审计风暴’后要有‘问责风暴’”之类的呼声,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之下,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应开展了内部整改工作,并且在总理主持召开的会议上作检查汇报,值得肯定,但仅此是不够的。对于自身存在问题,既要靠别人发现和指出,也要靠自己检查和预防。同样,对于应该承担的责任,也不能只等上级追究,而应主动对照有关制度,自己给自己“定责”。诚恳接受审计,勇敢承认错误,主动请求问责,这也是证明执政者实事求是、依法行政的一种方式。不能正视存在问题,甚至遮遮掩掩,躲躲闪闪,被动接受处理,这不是好官、清官所为。 长期以来,我们的好多官员在对待问题上习惯观望,装糊涂,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承认错误,更不会主动请求处理自己。在会议上说得头头是道,真正发生问题了,却往往只对下问责,而把自己置之度外。于是我们看到,对于“审计问题”之类,往往是部门对单位问责,上级对下级问责,正职对副职问责,而部门“一把手”,却鲜有自我问责或向上请求问责。这次审计出的一系列问题,好多都是部门内部审批和监管的问题,作为部门“一把手”,怎么说也难辞其咎。 官员不能主动向上请求问责,当然也没什么错,毕竟没有谁规定有问题的官员,必须主动“请罪”。应不应该提倡主动请求问责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我们的行政管理要走民主化、法制化路子,这是大家的共识,那么,官员有错能否主动“请罪”,就该明确成为其中的一项内容。所以,从制度上完善和要求,促使官员们加强自我责任意识,遇到问题主动进行自查自纠,主动承担责任,主动请求上级问责,是很有必要的。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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