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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不能以叫停了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7日 07:40 新京报

  针对近期社会关注的“小产权”、“乡产权”住宅问题,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日前表示,北京已经部署开展在全市范围内调查“乡产权”、“小产权”等违规土地开发建设,违规开发建设的要停工停售。(6月26日《新京报》)

  对待“小产权房”不能以叫停了之,政府在叫停的同时,还有很多后续工作需要做。

  首先,如何保障已购房人的利益?是购房人退房、开发商退钱?还是变通处理让已购“小产权房”合法化,买房人补齐相关费用?主管部门需要全盘考虑。

  尽管有专家建议对于已经停售的项目,要求

开发商退回购房人的房款,但这还不够。固然,购房人购买“小产权房”有风险自担的成分在里面,但“小产权房”之所以风行,也有政府监管缺位和开发商违规开发销售的原因。即使买房人退房拿钱,但这些钱现在已无法在同一地段买到同样面积、
户型
商品房
了。因此,“小产权房”开发商在退房款时,主管部门应强制开发商给予买房人一定补偿。

  其次,如何处理“合格”的“小产权房”?譬如,报道中提及的怀柔区潮白·秀庐湾项目工作人员称,虽然不能办大产权,但是项目是合法的,属于旅游景点配套项目,是生态园立项。类似于这样披着“合格”外衣的“小产权房”有多少,其合法性又体现在何处?以什么名义或哪个部门批准的?现在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很多“小产权房”不仅是村集体组织在撑腰,其背后都有一个有权势的靠山。另外不排除一种可能,即在叫停的同时,一些非法“小产权房”想方设法合法化了。

  □冯海宁(北京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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