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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万亿灰色收入与权力寻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 05:55 东方早报
唐学鹏 经济学家王小鲁带领课题组于2005年-2006年间对全国几十个城市和县的2000多名不同收入阶层的居民进行了家庭收支调查,完成了题为《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与灰色收入》的研究报告。这份报告证明了此前广泛存在的一种直觉: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被低估了;中国基尼系数的恶化程度被低估了;权力寻租的深度和广度被低估了。 王小鲁认为,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灰色收入总计4.4万亿元,这些灰色收入的主体是那些高收入人群。纳入灰色收入后,全国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55倍。 之所以产生如此巨大的灰色收入,主要是因为存在大量的权力寻租。包括公共部门的“腐败”和“漏损”(例如工程款项目上的寻租)、行政审批(例如土地审批和医药审批)产生的私下交易往来、金融低利率下导致的资金借贷寻租,以及垄断行业高收入导致的工资差距,垄断收入的根源很大程度上是一些行政垄断。 值得深思的是,4.4万亿元的灰色收入被藏匿证实了高收入人群有隐瞒收入的能力,那么财税部门应该削弱该人群在这方面的能力。但是,很多处于市场化初级阶段国家(例如拉美一些国家)的经历告诉我们,它们的一些政策往往采用迂回的路径:不是查明和甄别灰色收入的来源,而是扩大税基,将辛苦赚取薪水的中产阶层纳入“税基”之中,也就是说,部分政策的效果,往往不是合理地纠正富人们的灰色收入,而是削弱中产阶层的诚实所得。这些国家的历史也证明,这是不明智的,甚至是祸害。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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