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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荒再解读:那些没有保障的中年农民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 03:26 第一财经日报

  章铮

  在导致“民工荒”的原因方面,社会各界的分歧正在逐步缩小,越来越多的人认可“民工荒”总体上是“青年民工荒”甚至“青年女工荒”。随着“青年民工荒”的出现,这些民工进入中年后继续在城市就业并在城市定居的条件正在逐步成熟

  近日,就如何看待“招工难”(即通常所说的“民工荒”)等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司长于法鸣接受了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专访。

  于司长认为,当前农村富余劳动力还有1.2亿人以上。在此前提下出现的“招工难” ,是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的突出表现。从总体上来看,企业对劳动力年龄和性别的需求与供给出现差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年初的调查表明,近六成的岗位要求年龄在18~25岁之间,近三成的岗位要求年龄在26~35岁之间。在性别方面,对女性劳动力的需求一直高于男性。而在外出劳动者中,青年劳动力特别是女性的比重呈下降趋势。

  “民工荒”的两种误读

  在我看来,上述专访意味着:第一,在导致“民工荒”的原因方面,社会各界的分歧正在逐步缩小,越来越多的人认可“民工荒”总体上是“青年民工荒”甚至“青年女工荒”。第二,随着“青年民工荒”的出现,这些民工进入中年后继续在城市就业并在城市定居的条件正在逐步成熟。

  “民工荒”出现并引起关注后,社会各界对“民工荒”的成因进行了多角度探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对“民工荒”认识的加深,人们发现,当初提出的许多解释是有局限的。

  有一种解释认为,政府减轻农业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导致民工回乡务农,从而导致“民工荒”。统计数据表明,政府的上述政策确实导致了乡村居民2004年家庭经营纯收入的大幅度增加,该年乡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的增加值中,家庭经营纯收入的增加值占65.1%,比2001~2003年上升了34.2个百分点。但2005年,这一比例又回落到30.1%(《见中国统计年鉴 2006》,第368页)。可见,这种解释至多只能解释2004~2005年的“民工荒”,而无法解释为什么2006~2007年“民工荒”依然持续。

  还有一种解释认为,民工工资水平太低导致了“民工荒”。但最近几年,民工的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上升。以对低工资企业或行业影响最大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说,2006年,深圳(关内)的最低工资为810元,东莞的最低工资为690元,分别比2004年的574元与450元增加了41%与53%。但今年春季,深圳、东莞仍然大量缺工。可见,这种解释可以说明为什么低工资企业招不到工,却无法说明全国民工供求的总体形势。

  总体上是“青年民工荒”

  正因为如此,越来越多的人把目光转向民工市场的年龄/性别结构。有学者对全国2700多个村庄的劳动力使用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3/4的村庄都认为村里30岁以下的青年人中,能够外出打工的基本上都出去了;30岁以下的年轻农村劳动力,也就是城市制造业发展所需要的劳动力供给越来越不足。

  有的学者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进行估算,发现虽然2004年的民工总量比2003年增加了433万,但2004年25岁及以下的民工数量反而比2003年减少了20万。可见,2004年出现“民工荒”的主要原因是25岁以下青年民工供不应求。

  有的学者分析了乡村剩余劳动力的年龄结构,发现比较容易转化为民工的40岁以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只有5212万。(2004年,40岁以下的民工占全部民工的84.5%)还有的学者指出,民工离土不离乡的转移方式,使得城市企业可以只利用劳动力之劳动生命最年轻的时段,而农村40岁以上的劳动力则只能留在农村,因而出现了一方面农业劳动力仍有大量冗余,另一方面(城市所需)劳动力供给却出现萎缩(见侯东民:《劳动力剩余下的“民工荒”》,《第一财经日报》2007年6月5日)。

  既然乡村30岁以下劳动力能当民工的基本上都进城务工了,如果不放宽用工年龄,那么,个别企业或地区增加民工工资并不会导致“民工荒”消失,而只能带来“民工荒”搬家。

  中年城市就业是

  民工城市化的必要条件

  “民工荒”带来的企业用工年龄的放宽,将为民工进入中年(中年是指从35岁到55/60岁)后继续在城市就业创造了条件。

  目前,社会各界都在呼吁为民工城市化创造条件,政府各部门也在探讨如何解决民工城市化中的各种问题(诸如户籍、住房公积金、最低生活保障等)。但在我看来,民工进入中年后能否继续在城市就业,应该是民工城市化中最重要的问题。

  对民工及其家庭来说,城市化是事关他们人生道路的重大选择。他们不得不从一辈子即整个生命周期的角度,来考虑城市化所需的支出与收入,同时还要考虑城市化对他们子女人生道路的影响。笔者根据全国城市民工专项调查的资料,用“年龄结构—生命周期”模型对民工家庭城市化的经济条件进行了估算。所得出的结果是:

  第一,假定民工一家三口,夫妻两人工作到55岁退休,退休后的生活由养老保险解决。在此前提下,如果民工夫妻能够连续工作到45岁左右(即工作到达到退休年龄前10年),则民工家庭除了有能力负担一辈子最低限度的日常生活开支与义务教育开支外,还有能力在房价不变的前提下,在退休前2~3年购买7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房。

  第二,对民工子女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或者再进一步,给民工家庭与市民同等的最低生活保障,这些措施对民工家庭城市化是有积极影响的。但与就业相比,这些措施的影响又是次要的。以民工夫妻能够连续工作到45岁左右为例,(没有工作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只要民工夫妻的工作年限能延长2年,给民工家庭带来的收入就超过了同时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与最低生活保障给民工家庭带来的受益。

  第三,受过中等技术教育的技工,不仅工资水平比普通民工要高,而且技工的工作经验随着年龄的增长日益丰富。所以,技工的工作年限大大超过普通民工,绝大多数技工可以工作到退休。让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并成为技工,既意味着民工子女年收入的大幅度增加,又意味着民工子女彻底摆脱中年失业的困扰,从而使得民工下一代具有较强的经济能力,在生活上可以向城市普通市民看齐。

  应该承认,要保证民工能够工作到退休难度是比较大的。但至少应保证民工中年前期(即从36岁到男50岁/女45岁)能够在城市就业。种种迹象表明,“民工荒”正在迫使企业逐步放宽用工年龄。2006年夏天,笔者在晋江调查时,当地劳动部门介绍说,当地制鞋业与服装业的用工年龄已经放宽到48~50岁。珠三角有的媒体甚至报道说,今年在深圳,50多岁的民工一样受企业欢迎。如果从现在开始着手解决民工中年城市就业问题。经过10~15年的努力,这一问题应该可以得到解决。(作者为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插图/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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