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调控房市 不应只着力房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3日 02:31 经济观察报
本报评论员 吕尚春 5月30日,南京市房管局、南京市工商局、南京市物价局三大部门,正式公布了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中“普通住宅商品房的合理利润不超过8%”的规定,成为全国舆论关注的焦点。 此前也有地方政府曾经宣称,要公开房地产商的成本,以令暴利行为大白于公众,但是在吸引一番眼球之后,踪迹杳然。而现在南京市“限制利润”的说法,不过是“公开成本”的另一种表述,这个“8%”的命运不难想见。 无论是公开成本还是限定利润,都是管控者期望在未流通之前对商品价格予以管制。而在商品房流通之后,在二级市场课以重税,则是在商业链条的另一端——在南京祭出 “限制利润”招式的前一天,上海地方税务局在二手房交易强收20%个税的政策上,先出后撤,引发了公众对政府信用透支的强烈指摘。 有关部门这样发声的原因,无非认为只要我的做法是为了平抑房价,则可轻易获得政治正确、道德高标与遵从民意三重桂冠。但我们仍然认为,真正治理房市乱源的办法,必须在于改革产业制度与公共政策,而不是针对市场交易本身。比如造成房市乱象的根源之一的“官商勾结”问题,地方政府成为房地产开发的利益附庸问题,这些东西哪里是公开成本、限定利润、向购买者课以重税等办法可以解决的呢? 通过这些办法想让房价降下来,有如蜀道之难。但如果我们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去分析一下这个问题,事情的难易或许是另一种情形。 我们的现状是,政府既是市场秩序的制定者,同时又是资源配置的主导者,而且是土地收益的主要获取者。土地资源释放的疏密,切实地掌握在政府的手中。现在的情形是,土地资源的配置,并没有对调节商品房供求状况和价格形成实质性影响,反倒因为土地“招拍挂”的集中管理,导致土地释放速度减慢。土地供应量减少,房价焉有不升之理。如果这个格局难以改变,那么现有供求关系难以改变,撼房价甚难。 除了改变资源配置方式,其实政府手中还有另一个调控房市乱象的法器,就看是否真的下决心运用,那就是以保障型房屋政策来调节市场。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程毕凡曾经目睹了香港房价的阴阳翻转。由于香港房屋委员会在1997年至2002年之间,每年推出“居屋”(经济适用房)的数量由2000套至2万套不等,以致香港房价始终被抑制于较低水平。至2003年,由于商品房被居屋冲击过大,房价疲软难振,居屋停止销售,1.6万套居屋封存库中。之后,香港房地产价格又重新回到向上调节的通道中。至2006年,随着香港房价重新攀升至一个可观的水准,香港房屋委员会宣布,那些存放的1.6万套居屋,重开闸门,投向市场,以对房市再行调节。 无疑,以保障型房屋政策对房市的调控是成功的。但是,以目前各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这个政策是否会使政府财政难以负担呢?看来并不会。仍然是香港的例子——通过对香港公屋(廉租房)、居屋(经济适用房)的管理经营,在11年间,承担管理责任的香港房屋委员会实现以屋养屋,抛除给政府分红、管理费用,剩余资金达913亿。以如此实力,十年内不用政府给予任何拨款。也就是说,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已经能通过这个政策实现自我消化,并不会成为政府的财政负担。 政府只要适时地应用此政策,就可以基本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使其价格走势既不至于谷贱伤农,也不会造成米珠薪桂。同时,更不会让自己难承重负。 这样的政策我们应该可以借鉴,事实上也已经借鉴了——自2006年5月29日颁布《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以来,各有关部门一直在强调加大中低住房供给、调整住宅结构,在方向上,应该说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基准。但是,不得不遗憾地说,到目前为止政策施行后的成效甚微。 在执行中,面对现行的土地和开发政策带来的强大的现金收益,让地方政府每掏一块地,似乎都难如割肉。到现在建设部三令五申要各地方上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造规模及方案,又有几个省份汇总上报了呢?而面对高房价,从政治正确和贯彻中央调控政策的一致性上讲,又不得不有所表示,于是就各展旌旗,奇招迭出。但是,如果从根子上仍然没啥变动,我们实际很难指望地方政府的这些“奇计”能够奏到奇效。 无论是公开成本还是限定利润,都是管控者期望在未流通之前对商品价格予以管制。我们认为,真正治理房市乱源的办法,必须在于改革产业制度与公共政策,而不是针对市场交易本身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