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午:我不赞成搞垮欧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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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 10:09 中国新时代 | |||||||||
提示:我觉得欧典地板事件,还不至于到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境地。相比那些直接坑害消费者生命安全的企业,欧典地板的问题就没那么严重了 文| 本刊记者 阚世华 就欧典地板涉嫌利用虚假广告宣传事件问题,《中国新时代》记者专访了中国广告协
定性为“误导”更贴切些 《中国新时代》:你如何看待欧典事件?欧典地板的虚假广告相关部门早期为何没有察觉? 李方午:欧典的事情被媒体炒的沸沸扬扬,大家都很关注这个问题。我认为欧典用这样的方式来加重宣传力度是没有什么道理的,我们这个部门平时是侧重在广告的审核上,就是发布前的一些广告是否符合广告法的规定,一般的,企业都会主动报送到这里,但是前提是自愿的,没什么硬性的要求必须报送。 不经协会审核直接向媒体发布广告,有问题出现,媒体专门负责广告内容审核的负责人应该承担责任。不管是代理公司还是企业自身,在对广告及文案自身审核时都要做到遵守各种法律及制度。 我们从来没有审核过欧典地板的广告,因为欧典并没有给我们送审过。我们肯定不赞同欧典利用虚假广告来宣传,既然自身没有这样实际的背景,这样宣传就是错误的。 但是,我也不赞成大张旗鼓的去搞垮欧典,从质量角度来看,欧典地板还是可以的。我们所要求的广告需要真实、清楚、明白,这都是广告法的一般性要求,广告的创意、手法等都是广告与生俱来的,如果不是这样,那广告就是一个说明书,广告经济是伴着市场经济而来,也是市场经济本身的一个产物。 欧典的虚假广告,对于消费者而言肯定是有影响的。我觉得这种宣传对欧典竞争对手的影响要更大些,这种方式应属于不正当竞争,因为同行企业都是在国内生产加工的地板,欧典却说自己的地板都是德国原装进口,还是百年品牌,这样就会导致一些喜欢并相信德国品牌产品的消费者去用高价钱购买欧典的产品。 《中国新时代》:该如何为欧典事件定性? 李方午:关于欧典事件的定性问题,我觉得称为“误导”更贴切些。后来我们通过媒体的报道又了解到,不仅仅是欧典一家地板企业这么做,还有若干家企业也和欧典走一样的路,这是一个很不诚信的做法。 欧典钻了大家的空子 《中国新时代》: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欧典地板铤而走险呢? 李方午:这是广告主或商家从骨子里就有的想法。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个竞争的经济,是优胜劣汰的经济。品牌效应是很多企业希望达到的,这也是企业希望获得超额回报的一种手段。因为,赢利就是商家与生俱来的最根本属性,否则就没有人去做企业了。比如房地产广告,宣传称有多少的绿地、多少的配套设施等等,但实际上宣传和现实的差距很大。 另外,全国相关部门机构有限,也是容易出现问题的根源所在。有限的机构、有限的人员是不够用的,不可能所有的事情一个机构全能方方面面的看到。 《中国新时代》:那么,欧典是不是就这样钻了空子? 李方午:我觉得应该是没有空子可钻的,针对广告各种法律都比较健全。如果要说钻空子的话,只能说欧典地板是钻了媒体、执法人员、消费者的空子,大家都没有认真去盘问,没有要求欧典出据相关证明,只是单方听企业在说。 《中国新时代》:如果涉及虚假宣传,那么行业协会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 李方午:行业协会存在的基础和消费者协会是不一样的,消费者协会是没有会员的,它是属于官办的维权协会。广告协会则是会员制的,行业协会本身是为了维护行业内的正常秩序,同时维护参与这个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否则就没有存在的价值。 我们协会现在重点放在电视购物的广告上,如果说欧典地板广告虚假宣传,那么电视购物的广告比欧典地板更为严重。我觉得欧典地板事件,还不至于到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境地。相比那些直接坑害消费者生命安全的企业,欧典地板的问题就没那么严重了。 《中国新时代》:欧典事件的出现,给了广告界怎样的触动? 李方午:我觉得没有什么太大不同。欧典事件的出现,就是给同行企业及其他产业提了个醒,今后大家要引以为戒了。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