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鞋调查存偏见 欧盟戏耍WTO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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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 22:26 《财经时报》 | |||||||||
□ 本报记者 易强 3月20日,欧盟25国将投票决定他们的贸易保护主义是否继续。中越两国所产的皮鞋,是否将被征收反倾销税,也将在这一天揭晓。不过,悬念似乎并不大。 曼德尔森的表态
上个月的23日,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公布了对中越皮鞋的调查结果,称这两国所出口的皮鞋,其价格皆低于生产成本,于是形成了对欧倾销。 因此,他向欧盟25国提出建议,对从中越两国进口的皮鞋,分阶段征收4%-19.4%的反倾销税。根据相关程序,3月9日,他的建议已送达欧盟25国。 14日,当欧盟贸易救济司司长维尼格与中国鞋企及商务部官员接触时,曼德尔森在欧洲放出话来,表示至少在短期内,中国鞋企难获市场经济地位。 对于曼德尔森的强硬表态,中国商务部在一份抗议材料中称,欧盟进行的调查以及裁决,缺乏公正性和合法性。这份抗议材料已呈送欧盟委员会。 带有偏见的调查 《财经时报》也得到这份材料的一部分。这份材料提出了许多证据,证明欧方在调查中国鞋时,在某种程度上带有顽固的偏见。 根据WTO《反倾销协议》,如果一方起诉另一方存在倾销行为,它必需列举15项损害评估指标。但是,欧方在起诉书中只列举了6项。其证据明显不足。 而且,在2005年之前,中国鞋对欧出口一直受配额限制,严格按照欧方设定的数量、以及增长率进行。因此,欧洲制鞋企业的困境,与中国鞋并无因果关系。 “欧洲鞋业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在10年保护期内,未能及时进行产业调整,而不能归咎于中国鞋的进口”。 另外,中国鞋在价格上存在的比较优势,主要是因为,制鞋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国在劳动力和资源上具有优势,而并非存在非市场的补贴。 以偏概全的裁决 在欧盟反倾销诉讼中,中国有130多家企业应诉。但是,欧方仅从中抽查13家企业。剩下的90%的应诉企业,在被剥夺市场经济地位的同时,并未得到任何解释。 商务部在抗议材料中称,欧方这种通过否决抽样企业市场经济地位,进而否定中国全行业市场经济地位的做法,超出了《中国入世议定书》的规定。 “剥夺了应诉企业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欧方的一贯做法,这是欧方自1998年来,在对华反倾销政策上的倒退。” 并且,欧方所抽取的13家抽样企业,都是民营或外资企业,完全符合欧方提出的,关于市场经济地位的5条标准。但是,欧方却以各种理由否决了它们的市场经济地位。 忽视分别裁决申请 在这份抗议材料中,商务部指责欧盟贸委会,忽视了企业的分别裁决申请。在欧盟反倾销基本法中,有关于分别税率的适用原则,以及反倾销调查程序的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在提交市场经济问卷的同时,应诉企业还申请了分别裁决。因此,即便否决所有应诉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欧盟还应就分别裁决问题进行审查,考虑给予应诉企业单独税率。 但事实是,在130多家应诉企业中,没有1家享有分别裁决。 商务部指出,就中国企业的分别裁决申请,欧盟没有做出审查就直接对全行业征收统一关税,明显违反了欧盟的相关法律规定。 入世谈判的疏忽 在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中国鞋业协会的一位专家,对商务部的论据持肯定态度,但他同时也指出,中国鞋企今日的被动局面,是源于当初入世谈判的疏忽。 “由于制鞋业是冷门行业,中国在进行入世谈判中,没有专门就鞋企的市场经济地位,与欧盟以及美国进行谈判。因此,现在给了欧盟挑刺的机会。” 如果不承认市场经济地位,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涉及成本的统计方法,要参照第三方的价格水平。这个第三方是巴西。 存在的逻辑是,由于没有市场经济地位,欧盟很容易组织证据,控中国鞋企成本“低于合理的水平”。这也正是欧盟不轻易给与市场经济地位的原因。 根据海关总署的数据,今年的1至2月,中国鞋类产品出口31.2亿美元,同比增长16%。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