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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价格需要政府干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21:07 中国产经新闻

  CIEN评论员 魏稳虎

  一石激起千层浪。1月13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一年净赚1756亿元的消息公布后,引起坊间哗然。网民笔伐的准星主要瞄向两个靶心:一是怀疑1756亿元与5次涨价的关系;二是痛击中国石油业的垄断。网民异口同声的要求是:放开管制,实行完全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此番争论再次将一个老话题推向风口浪尖:政府对成品油是继续“伸手管”还是彻底“
撒手放”?

  值得关注的是,一段时间以来,无论是力挺“与国际接轨”者,还是反对“与国际接轨”者,对成品油“管与放”的态度却莫名其妙地一致:“政府部门要抽身而退,任由成品油市场充分竞争、自由发展。”与此相反,笔者的态度是,从目前来看,成品油这一特殊商品的价格必须由政府干预,绝对不能在短期内彻底放开。

  为了证明这一观点,不妨大胆推断一下放开成品油价格后产生的后果。目前,我国成品油市场价格以纽约、鹿特丹、新加坡三地市场一篮子价格的加权平均值为定价基础,各大石油公司有上下8%的浮动权。在实际操作中,只有在三地市场价格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政府部门才会调整中准价。由于充分考虑了国内消费者的承受力,所以国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出现倒挂现象。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的话说,国内油价目前倒挂每吨仍超过千元,中国石油去年在炼油加工业务环节实际亏损300多亿元。这也就是说,如果政府部门“大撒把”的话,倒挂问题肯定会用市场解决,最起码这300多亿元会通过涨价转嫁给消费者,如果再加上利润,成品油价格很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天价”。所以,短期内完全放开油价,肯定会使许多消费者“望油兴叹”。

  价格体制改革尤其是1988年价格闯关的实践证明,任何重大决策必须充分考虑现实的承受力,必须选择最佳的时间切入点。具体到成品油市场,改革价格形成机制的最佳时机应该选择在石油供需关系不太紧张的时候,这样才有利于新旧价格机制的平稳衔接,有利于市场的平稳过渡。有关预测表明,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内成品油供需紧张状况不会得到根本缓解。可以说,短期市场环境没有给成品油改革太多的回旋余地,成品油价格改革必须慎而又慎。

  除以上因素外,成品油的商品属性也要求改革的步子不能迈得过急。一方面,作为战略性物资,成品油价格关乎国家经济的稳定、安全、发展。另一方面,“蓬门已识绮罗香”,随着汽车快速“飞入寻常百姓家”,成品油逐渐成为百姓日常生活的刚性需求品。成品油的商品属性决定了其价格改革“宜稳不宜乱”,完全放开必须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更进一步说,即便未来成品油形成了市场定价机制,政府的干预同样必不可少。

  既然大家“闻涨色变”,为什么完全市场化的呼声还如此之高?笔者想,这与一个时期以来流行的“自由市场主义”理论思潮有关。随着计划经济体制被打破,“唯市场论”的观点占了上风,市场摇身一变成了解决所有问题的“金钥匙”。其实,这一观点是对经济学理论的断解和歪曲。从经济学理论上讲,虽然在市场经济中,中央计划者配置资源的地位被“看不见的手”取代,但“看不见的手”也有神经错乱的时候,这就是“市场失灵”。所以,现代经济学一方面认同企业和家庭在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同时强调政府必须发挥作用,尤其是对于维系国家经济安全的商品,政府绝不能撒手不管。

  行文至此,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坚决反对成品油价格改革的急躁冒进,但坚决支持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成品油定价机制市场化改革。对此,笔者比较认同国家发改委的态度。去年11月发布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引述国家发改委的观点,我国将坚持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的方向和原则,建立既反映国际市场

石油价格变化,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生产成本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同时要建立上下游企业间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相关行业的价格联动机制、对部分弱势行业和弱势群体适当补贴的机制。此外,还要建立相关的配套政策体系,包括健全与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管理和监督体制、制定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石油行业的政策措施、加快现代石油市场体制建设,特别是要规范石油现货市场,善用期货市场等。

  就在笔者完成这篇文章时,看到了一条新闻:为应对中国华南等地出现的液化气价格大幅上涨局面,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明令液化气生产企业不得擅自提高价格;并要求各地在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及时介入,依法进行临时价格干预。——这一刚刚发生的新闻正好佐证了笔者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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