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经济时评 > 正文
 

行政命令难改产业结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 11:21 《财经时报》

  经过两年酝酿,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终于从“征求意见稿”变成了正式文件。12月21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与之配套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也一并面世。

  “规定”给出的原则很明确:“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国家产业政策的合理引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在“规定”及其配套的“目录”中,“政府引导”体现得很明确。“目录”给出了三个筐子,贴的标签分别是“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大类下装了1100多个条目。

  三者即将受到的待遇,在“规定”中也有明确区分。从土地、信贷、税收政策的各个方面,“鼓励类”都将受到优惠,而“限制类”尤其是“淘汰类”,看起来未来的日子不会好过。

  “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

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各金融机构应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在淘汰期限内,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可提高供电价格。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

  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主导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规定”中数度出现的“要如何如何”或“不得如何如何”,明确体现了政府意志。

能源资源紧张、环境污染严重、产业结构失衡,以政府所掌握的土地、信贷、税收之手,指出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也是职责所在。

  但我们看见的,依旧是有形的行政之手,虽然“规定”强调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但这种作用何以体现?政府又当如何构架一种有效的市场机制,使良好的意图在机制而非行政命令下实现?我们在“规定”中几乎找不到答案。

  在有关方面官员解读这一“规定”时说,对于某些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规定”和“目录”的指导思想,“主要还是控制产能盲目扩张”。由这一问题衍生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对配置资源原本应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市场,在中国,却往往都是“盲目”的?具体一点说,为什么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不但无法被市场淘汰,而且还会存在“盲目扩张”的冲动?

  答案其实很简单,在中国,高消耗不一定高成本,原因是资源价格被人为压低,扭曲严重;高污染也不意味着高成本,因为在中国污染环境,几乎零成本,或从未被计入成本。对能源、资源的价格管制,恰恰在之前切断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这个新版的“规定”中,我们似乎还能看见管制替代市场的影子。

  以行政手段取代市场的例子,在这之前已经有了很多。比如屡禁不止的地方小煤窑,相关部门的政策,比“不得如何如何”的措辞还要严厉得多,甚至已经磨耳生茧,但各地的煤窑还是多如牛毛,甚至许多地方主管部门还“参股”其中,大捞好处。为什么?再强硬的行政之手,也掰不过利益的腕子。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财经时报》,中国人首选的经济周报!
全年定价:98元
电话订阅:010—87762866转8011、8017
网址订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