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官煤勾结是复杂艰巨的任务 要有攻坚决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 10:5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评论员 刘文宁 官煤勾结,确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整治官煤勾结注定是一项复杂、艰巨和长期的任务,它实实在在地考验着相关管理部门的决心与胆识 据12月20日《人民日报》报道,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和国家安监总局近日联
近一段时期以来,在接连拉响的矿难警报声中,一方面,多部委联手向官煤勾结铁腕出击,姿态强硬,与此同时,某些地方则仍在观望、犹疑,走过场、弄虚作假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人担心,整治官煤勾结的政令能否保持足够的威力与锋芒?官煤勾结作为一久治难愈的“顽症”,攻克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 我们深知,矿难频频,原因复杂,但官煤勾结可谓其中关键之结。因而,从整治官煤勾结入手,整顿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打击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际、顺民心。近来,不少人习惯了国家安监总局有关官员四处“救火”、出言不留情面的作风:“一些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认真、不负责,一些地方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态度不坚决、不得力,一些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老板发财,矿工搭命,政府埋单’的状况不能再继续了”———类似直击要害的表态引起公众强烈关注,也提升着公众对遏制矿难政府必须有所作为的期待与信心。 但现实告诉我们,官煤勾结,确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整治官煤勾结注定是一项复杂、艰巨和长期的任务,它实实在在地考验着相关管理部门的决心与胆识。 四部委的联合通知中明确,“重点对登记申报人员的投资入股资金的来源、撤资、收益上缴等情况逐一进行核实,坚决防止出现弄虚作假、‘明撤暗持’等问题”;“对煤矿比较集中却无人申报的地方,要认真检查其清理纠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情况”,“对工作走过场的,要责成其‘补课’,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可以说,这是明白无误地向那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人敲响了警钟。所以,我们说这一通知是一道督战令、攻坚令。恰如10月28日本报“社评”所说,“整治官煤勾结远未到鸣金收兵之时”。这一观点,我们今天仍有必要重申。 与此同时,我们欣喜地看到,一些地方在积极尝试从建章立制入手,织就一张综合整治煤矿安全生产秩序之网。如近日我国首部地方性煤炭法规《河南省煤炭条例》的出台,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纳入行业化的更有针对性与可操作的法律层面,便是遏制矿难的途径之一。再如,黑龙江拟出台相关规定,不再允许被撤销职务的国有煤矿事故责任人在处分期内异地为官、变相为官,让有权必有责、用权必问责、权责相一致,成为更多官员头上的“紧箍咒”。我们期待,在从中央到地方的强力整治之下,对官煤勾结将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最终,这一问题能够得到根本解决。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