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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人员入股煤矿 官商一体不破官煤腐败难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 11:44 经济观察报

  本报评论员 薛惟中

  11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截至10月20日,全国有457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共在煤矿入股6.53亿元(目前已撤资4.73亿元),粗粗算来,平均每人入股14万元。而在此前由国家安监局公布的数字中,人均入股金额还要少得多——山西4.87万元,河南6.54万元,内蒙5.45万元……

  但是,如果比较一下已撤投资和未撤投资的人均投资额,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官煤勾结水还很深,“大鱼”还在水下。

  以山西为例,山西省11个地市共上报922人投资入股煤矿,共投入资金9257.74万元,其中836人已撤出入股资金4077.33万元。也就是说,山西省86名逾期未撤出投资的公职人员的总投资达5000余万元,人均高达60万元左右。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也表示,这次清理纠正工作中撤除的投资可能只是一部分,从目前举报的线索看,还有更隐蔽、埋藏更深的。而山西省清退办的一位官员也告诉本报记者,从目前自查自报上来的情况统计,入股的官员大多只涉及到乡镇一级,而大量的举报线索却直指县、市甚至省级领导,许多官员是以亲属或代理人的名义入股,还有的是不具名、不投资只“分红”的“干股”,清查这部分官员,难度更高,需要更大的决心和勇气。

  上周,本报记者深入山西小煤窑最为集中的大同、太原、忻州地区,试图探询“红顶煤商”们的蛛丝马迹,但是,“从主管副市长、纪检组长、新闻中心主任直到偏僻山乡中的值班矿长和村民,几乎都是一句话:‘不知道,不能说。’”(见本报2005年10月31日《山西红顶煤商二三事》)。

  山西省发改委的一位官员一语道破“天机”——山西上至省城下至乡镇,许多官员是煤炭系统出身,或与煤炭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利益错综复杂,官煤铁板一块,这些人都是官煤勾结利益链条上的一环,想从他们身上打开缺口,无异“与虎谋皮”。

  我们发现,在这种集体缄默的背后,是一种模糊的官商界限,官商勾结、官煤一体已经成为当地经济社会结构中的一种常态。甚至,连负责清查的纪检干部也为一些入股官员“抱屈”,因为他们调查发现,在一些乡镇,甚至全体乡镇干部都在煤矿有股份,最少的只入了1000元的股。其中,很多是在1980年代小煤矿效益不好时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而入的股。纪检人员认为,这些地方官员入股小煤矿,与当初要求深圳干部购买股票的性质一样。

  需要指出的是,就在去年,山西省政府还专门下文鼓励公务员“带薪下海”,文件规定:“机关公务员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可以离职带薪到民营企业就业,三年内原单位发给基本工资。三年期满后,如果要求回原单位工作的,将由原单位安排工作。”

  山西鼓励公务员“带薪下海”,初衷或许是为了精兵简政、鼓励创业、发展经济等等,但是,这种官商一体化的制度安排,为权钱之间的“期货交易”创造了空间,“带薪下海”的公务员就可能异化为新的“红顶商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事实上,1993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早有规定,国家公务员禁止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赢利性的经营活动。山西省为什么反其道而行之呢?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到这样的事件:阜新市清河门区长助理李树林,日前从煤矿撤出了700万元入股资金。一位小小的科级干部,何来700万元巨资?其实,李树林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公务员”,据清河门区委宣传部门负责人介绍,李树林“真正的身份是一名农民企业家,我们聘他为区长助理,只是给他一个职务,目的是吸引他在清河门投资开矿”。就这样,李不仅在区政府大楼拥有办公室,而且有资格出席区委、区政府的重要会议。

  在众多“由煤而官”的现象中,李树林只是九牛之一毛。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或者给有突出贡献的私营企业家以“奖励”,通常会安排他们进入人大、政协担任要职。这些人在私下是商人,住

豪宅、开名车,而在主席台上,他们又是拥有“公权”的官员,官商界限进一步模糊。

  通过“由官而煤”和“由煤而官”两条途径,权力与资本合谋共生,官中有商,商中有官,公共政策受制于利益同盟,公共机构不能代表公共利益。于是,大量煤商的暴富,必然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和牺牲矿工的生命为代价——比如山西省,尽管一再治理整顿,但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未有效遏制,许多地方甚至进一步恶化,由个别人的行为演变为群体性的行为、由小规模的私采滥挖演变为大规模的机械开采、由偷偷摸摸演变为明目张胆,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以至于山西省纪委书记发出“山河破碎,触目惊心”的感叹。

  一般认为,“官煤勾结”有其长期性、复杂性、顽固性、隐蔽性,撤资难于一蹴而就,但这种认知还仅仅停留在治理工具的创新上。事实上,根治官煤问题,是一个治理结构的重组问题。如果不能实现向现代政府治理结构的转型,官员主掌资源分配的权力就依然不受监督,矿业权的出让就依然不能市场化,资源的出让价格就依然不能真实反映资源的价值。在这样的土壤上,依然会开出“官煤勾结”的“恶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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