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友渔:深圳限制外地生入学在理论上站得住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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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13:12 新京报 | |||||||||
11月1日,《南方都市报》一则关于深圳将限制外地生入学的报道使人们再一次以苦涩和忧虑的心情考虑“平等受教育权利”在我国实际实施的问题。 深圳是我国外来人口最多的城市,解决外地生入学的压力非常大。深圳去年在教育方面的投入为98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投入62亿元。有关人士指出,如果情况照目前这样持续下去,深圳再投200个亿也不够。因此,深圳将出台暂住人口子女接受教育的有关规定,限
我看了《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平心静气而论,那些规定在理论上是站得住脚的,外地人口在一个城市合法居留,应该遵守一定的规定,满足一定的条件;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人,其子女才满足在当地入学的条件,这种推论好像也顺理成章。但任何一个对现状有了解的人也一定会承认,如果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将会有相当多的外地生上不了学。 这些孩子怎么办,谁来考虑他们的问题?事实上,这不仅是深圳明年将要出现的问题,而且是许多城市已经产生的问题。 深圳面临很大的困难和压力,他们出台上述规定显然有自己的苦衷。如果我们只是一味要求每个城市满足任何居留该城市的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不考虑当地的条件和能力,那是片面和不负责任的。但不管怎么说,我们仍然要问,谁来操心宪法规定的每个人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问题呢,难道这不应该是每个城市的每个领导的责任?如果每一个城市的领导都只管自己的限制性、歧视性规定在理论上站得住脚,而对成千上万的儿童失学、辍学的现象不闻不问、不管不顾,我们的社会将成为什么样的社会? 具体困难要考虑,思想、态度更要端正,这方面,深圳有关领导并非没有问题。教育只能提供给那些为深圳作出贡献者的子女,这是根本性的观念错误。受教育权是每个人天生具有的,受宪法保护的权利,而不是人们为一个地方作出贡献而得到的报赏。正是受这种错误观念指导,很多地方认为普通的外地衣民工没有作出什么贡献,不为他们的子女入学提供方便,而同样是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以贡献为理由为那些成功人士及其子女提供超常的、不应得的优惠条件。 深圳有关领导把自己的考虑叫做“研究如何限制外地学生入学”,这也反映了他们根本的观念性错误。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克服困难、创造条件,使更多的外地生入学,而不是提高门槛,使限制和歧视显得合理合法。 □徐友渔(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