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缘何禁而不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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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 13:08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李新 刘丽新 日前,审计署指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有四大问题屡审屡犯,其中之一就是私设“小金库”为职工发福利。公款私存、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往往与腐败伴生。为此,国家三令五申,禁止私设小金库。但在一些部门和单位,这种现象仍然相当普遍。
之所以存在“小金库”禁而不止、私设“小金库”屡审屡犯的现象,笔者以为,主要原因一是认识和观念上的狭隘与模糊。一些单位、部门的领导,对规范化的财务管理不够重视,对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和政策不够了解,总认为预算外资金是属于单位自己的,可以自己支配。二是出于本位主义和小团体主义的利益驱动。一些部门、单位认为自己搞创收赚得的资金,交到单位或财政账上,支出不方便,还受到监督,不如留在自己手里方便。三是管理制度不健全和监督处罚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有效的提前预防和事后有威慑力的处罚。 “小金库”的存在,危害深远,从一定程度上说,它是滋生腐败的重要源头之一,直接导致国家和集体资产的流失。所以,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并增强其可操作性,做到制度上不留空当,管理上不留空隙,操作上有章可循。其次,进一步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要加强对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增加单位财务管理和资金收支的透明度,还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同时,要严格依法、依纪开展查处工作,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从源头上根治“小金库”。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