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改革就是涨价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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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 11:21 东方早报 | |||
日前,在由国家发改委主办的“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上,专家们的普遍意见是,在多年的政府管制下,中国煤电油气水地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普遍太低。官员们的意见则是,资源价格改革势在必行。 对资源价格进行改革,确实势在必行。其实,我们不但应该实施资源价格改革,而且应该对我国整个的自然资源体制进行改革。否则,所谓的改革就可能成为“涨价”的代名 我国资源管理体制的突出特点,就是政府职能的综合性。一方面国家作为资源的所有者具有所有者权能,另一方面国家还担负着资源管理职能。作为资源的所有者权益代表,政府所谋求的是所有者权益的最大化;而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其主要目标在于社会公益的最大化。 公共职能职责和所有者权益的混淆,造成资源管理和所有权的运作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而且导致自然资源利益分配上的严重地方化、行业化。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资源管理体制给行业管理部门相当大的资源配置权,这一配置权与行业利益相结合,导致了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上的分散化决策。 资源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决定了政府与市场关系中,政府处于主导地位,因此合理定位政府职能,正确把握哪些事该管,如何把该管的事管好,是构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资源管理体制的核心。假如不从理顺资源体制入手,那么,新一轮的能源改革就可能再次成为地方部门和个别行业谋求私利的最佳借口! 河北省 石家庄市谭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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