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环制衡中的国资委角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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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 17:57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文/王东京 国企改革历经20余年,在这20年里,围绕国企改革的“攻坚”,就有不下三次。今天我们所见的现实是:改革的成本越来越高。 1983年,中央政府着手国企改革,当时的口号很明确:“搞活国营企业”。可对如
第三次攻坚,是1997年国务院提出的“国企三年脱困”。起初,政府是想让3000家大中国有企业扭亏为盈,随后调整为1000家,而最终结果敲定为512家。对这512家企业,从不良资产剥离到资产重组;从债转股到减员增效,政府可谓煞费苦心。但至1999年末,此番攻坚到底还是事悖人愿,企业经营仍不见起色。鉴于这种情况,中央又提出,国有大型企业也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国企如此久治无效!有一种说法,国企搞不好,是因为所有者缺位。可是我们有谁见过,国外有哪家上市公司所有者是完全到位的呢?事实上,所有者到不到位不是关键,关键在于企业内部是否具有制衡机制。如果有制衡,即便所有者不到场,企业照样高效运转。这一点,中央政府其实早就看到了。党的十五大强调:法人治理结构,才是公司制的核心。关于国企改革,笔者已思考多年。我的看法是,国企改革要成功,必须建立一种闭环的制衡机制。 一般地说,企业有三个权力主体: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班子。在这三者中,股东会作为出资人,拥有最高监督权,但不能直接决策;董事会拥有最高决策权,但不可经营;经理具有最高执行权,但必须秉承董事会决策。企业权力这样分置后,为使三方用权而不越权,一种有效治理的安排是,由股东会推选董事,董事会聘任经理。一句话,就是让每个人的饭碗,都不端在自己手里。经理的饭碗,在董事会手里;董事的饭碗,在股东的手里;股东的饭碗,在经理的手里(经营亏损最终得由股东兜底)。这样一来,只要有人玩忽职守,不管是谁,饭碗都可能被砸掉。 这种砸饭碗的机制,就是现代公司治理的内核。假若以此为镜反观中国国有企业,其治理缺陷一目了然:首先,国企的董事长与总经理,由政府委任,而且同一级别,董事长砸不了总经理的饭碗,总经理也不受董事长的节制。其次,由于国企大多由政府独资,或是一股独大,表面上看,政府作为出资人向企业派董事长,似也无可厚非。但想深一层,政府在这里其实只是个名号,实际操作中,行使权力的是少数官员。只要董事长把这少数人搞掂,他的饭碗就确保无虞。可是,在一个企业里,如果董事长、总经理都高枕无忧,那么企业的治理结构,必定是不中用。 还有,按目前的国资管理体制,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不仅管着资产,而且还管人管事。这样,也带出了两个问题:第一,中央一直强调要政企分开,可国资委原本是政府部门,那么它对企业管人管事,岂不是政企不分?第二,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但毕竟只是代表,不是真正的出资人。而且政府出资与自然人出资也不同,自然人出资,企业亏损由自然人负赔;而政府出资的企业亏损,则由全体国民分摊。于是笔者不禁要问:国资委万一管坏了怎么办?事后能否担责?假若不能担责,管理的责任就值得怀疑。 由此可见,国企治理失灵,要害有二。一是政府股权过大,致使投资主体单一;二是政府作为出资人,权力过大,又不负连带责任。若要规范国有企业治理,一个有效的办法是就是要借助一种制度设计,看住国资委,其中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实行连带责任追究。两年前,中央在十六届三中全会曾提过一个思路,即鼓励国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的联合,实行混合所有制经济。我认为中央的用意,就是想通过股权多元化改组股东会,使股东达到制衡。 应该说,中央的这个思路,不仅是对症下药,而且也务实可行。可惜的是,近两年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却始终只听雷声,不见下雨。对产权改革,似乎一直是瞻前顾后,顾虑重重。是的,国有大型企业搞MBO,目前法规还不健全,条件也不成熟,过早施行,容易出现监守自盗、国资流失。但是,国有大型企业搞股权多元化,绝非只有MBO一条路。企业间的资产购并、股权互换等,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事实上,只要我们开动脑筋,大胆试验,还会有更好的办法可以摸索出来。总之,国企改革走到今天,股权多元化,已是最后的关隘,要是能闯过这一关,一马平川或可期盼。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