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经济时评 > 证券法修改 > 正文
 

张育军:新证券法是中国证券市场法制化里程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20:3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十月二十八日电 (记者 贾靖峰) 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张育军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最新通过的《公司法》、《证券法》,是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从根本上改变了目前法律制度建设滞后于资本市场发展的状况。

  张育军指出,作为证券市场的基础性法律,新《公司法》、《证券法》吸收了证券
市场发展的经验和成果,本着市场化原则对有关公司设立、股份转让、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制度等内容作了全面修改,放宽了制约市场发展与创新的许多限制性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诚信义务,完善了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了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的监管,健全了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机制。

  他说,新法案更加注重对市场风险的防范和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体现了发展与规范的统一、阶段性和前瞻性的统一、立足本国国情与借鉴海外经验的统一。

  他认为,新法案明确了

证券交易所自律组织的地位,赋予了交易所上市审核权,并对交易所性质、定位、职责等作了新的规定,这将大大强化交易所的自律监管职能,给交易所的业务运作、职能转变及未来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

  张育军表示,深交所将依据新的“两法”探讨完善交易所治理结构,对交易所章程进行全面的修订。以贯彻“两法”为契机。同时做好

股权分置改革、
中小企业板
建设等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制约股市发展的制度问题,以完善中小企业板建设为核心,打造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