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火上浇油 公然歧视农民工群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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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 15:36 潇湘晨报 | |||||||||
作者:张麦 连续看到三则令人惊讶的新闻: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不问青红皂白,将民工集体临时宿舍摧毁,把民工们的棉被扔在当街,并将民工生活用具摔碎;山西省灵石县人民医院对住院的病危民工不理不睬,最终导致该民工死亡;浙江省宁波风景区为“维护形象”挂出“民工与收破烂者不得入内”告示牌。
三条新闻内容都是披露歧视民工的恶劣行为,歧视的主体都是政府部门或政府管理下的事业机构。可见,歧视民工的行为,似乎已从民间延伸到了政府,有的政府部门不但对民工抱有歧视态度,并直接对民工实施歧视行为。 这些年来,随着民工群体的增大,城市居民歧视民工的现象,也在不断加剧,致使本就茕茕孑立的民工们,在城里流汗又流泪。尽管社会给予了民工们极大同情与声援,但至今也没有改变这种尴尬局面。那么按理说,作为正在力建公民社会、和谐社会的各级政府部门,就应当首先做好亲近和爱护民工、维护民工权利的表率。然而,上述三起歧视事件所涉及的政府机构,却反倒恶意侵犯民工权益,公然拒绝民工进风景区,甚至视民工生命为草芥! 俗话说“上行而下效”。既然政府部门都不把民工当公民看待,公然歧视民工,那么那些缺乏法治观念的民间人等,自然就更不会尊重民工的权利,而变本加厉地歧视他们。事实也正是如此:全国各地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着这样或那样的歧视行为,而由身份歧视所引发的恶意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资、公然欺侮民工、恶毒殴打民工等等想象,可以说屡见不鲜。可以说,不断发生的政府歧视民工事件,必将对民间歧视现象火上浇油。 凭良心说,没有民工,就没有城市的繁荣。城市政府岂能对这些“城市功臣”们白眼相待,甚至歧视有加呢? 对民工的歧视,尤其对正露头并愈演愈烈的“部门歧视”现象,应采取强化措施加以遏制。否则,何谈民主法治与缩小城乡差别!连政府都不能平等地对待民工,又何谈消除普通市民的歧视意识以及歧视行为?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