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一任,留债一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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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 11:01 红网 | |||||||||
从1994年到2002年,陕西法库县叶茂台镇派出所吃饭、买烟酒糖茶、称猪肉驴肉砍排骨一直赊账,有人估计派出所赊账至少能有十几万元。2005年10月14日, 法库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金维民证实,“仅在黄静任叶茂台镇派出所所长期间,该派出所赊账总数就高达11.4万元,时间跨度将近6年。” 在法库有赊账行为的,不止叶茂台镇派出所一家。记者从金维民局长处得到的信息是,法库县目前一共有22个乡镇级派出所,几乎每个派出所或多或少的都有类似赊账问题(10月19日《华商晨报》)。
一个基层派出所欠下十几万的债务,当地领导解释是“经费紧张”造成,这种理由显然不能成立。因为新闻中还报道了这个派出所曾经因建楼向个体户散发喜贴,既然经费那么紧张怎么就有钱建办公楼呢?有人说赊帐是工作需要,可是看看这派出所欠的都是什么债呢?吃饭、烟酒糖茶、猪肉、驴肉、排骨,这些东西跟办案有关系吗? 还有人说派出所没有经费,各所都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自筹经费。这让人有疑问,派出所连“粮草”都不能保证,还能维护好治安吗?那如果确因工作需要经费,是否也只能靠“吃拿卡要”获得呢?当然,如果不敢或者没有机会“吃拿卡要”,是否就可以堂而皇之地举债呢? 那些经费紧张的单位领导咋就敢欠债呢?因为有些人习惯地认为,欠债的理由是“工作需要”,债主是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商户,欠债的是集体,是政府部门,到头来还是“欠债用之于官,还债取之于民”,而自己该“挪窝”照样“挪窝”,该升迁照样升迁。所以举债的胆子越来越大,这债也就越积越多。前任欠债,继任者要还旧债,举新债,窟窿越来越大,那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填平呢?难道要让欠债的政府部门也破产不成? 不少基层干部就是这样在任时“福”没有造,“债”却造了不少,象这样“为官一任,留债一方”的现象也不是个别。究其原因,还是干部任用制度上的问题。在调整干部的时候,虽然有例行公事的干部离任审计,但这种审计往往只是盯住了干部个人的贪污和腐败行为,而对那种以集体名义进行的不合规、不合理的欠债行为却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 还有,政府部门长期欠债甚至赖帐,不仅是经费紧张的原因,也与领导或者当事人的诚信有关。当前我们全社会都在呼吁诚信精神的时候,有关部门在选拔和任用干部时,能否也考察一下干部的诚信状况呢? (稿源:红网) (作者:吴振坤)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