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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退暗持,“宽限”本就是养痈遗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 11:00 红网

  2005年8月30日,中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达了要求官员从煤矿撤资的“9·22”时限,过去的一个月时间里,一部分地方官员迫于压力相继从煤矿撤资。一些地方官员名义上把股份退出,实际转让给朋友,只需从资金链上再走一圈就又回来了。(10月19日《第一财经日报》)

  温商炒煤近年来早已人尽皆知,而在撤资令下,不少公务员正在寻找退出的路径。
“温州老板理所当然成了不少干部寻找的‘下家’,” 温州的一名房地产商钱高平表示,不少地区的公务员正在通过各种关系希望“嫁接”有投资兴趣的温州人。“那些手头持有股份的官员,希望我们能接手,这样他们还能拿回不小的利润。”“期限已经到了,如果被查出来,就地免职他们肯定不干的,现在隔三差五地就给我打电话,催我去山西看看,是否可以将他们的股份给买下来。”

  发生这样的事情肯定会让有关部门感到尴尬的,但事实上这却是完全正常的事情。哪一个“红顶商人”会主动放弃利益呢?现在的煤矿简直就是金矿吧?有人说“宁可不当官,也决不撤股”,那不过是自己给自己壮胆而已,因为如果丢了官的话,他们的股份还能给他们带来多少利益?更何况当官的利益要比煤矿带来的利益要大的多呢。

  应该承认,几部委对这些“红顶商人”网开一面也可能是出于无奈,但不知道他们是太相信自己的干部了呢还是有其它方面的原因,竟然根本就没考虑到一些人会明退暗持这种情况,最起码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吧?当然,也许有关部门根本就不会承认有这种明退暗持的情况存在。

  事实上,官员入股煤矿的本身就已经违反了有关规定,根本就没有搞这一所谓的“宽限”的必要。而就算想搞的话,也不能让这些官员们自由退股吧?如果有一个股份的处理程序的话,这样的尴尬应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吧?而就算是现在也不是没有办法了吧?那些官员不都登记了吗?追查股份的去向没啥难度吧?把这些“红顶商人”调离现岗位也是办法之一吧?但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办,难道继续养痈遗患不成?

  (稿源:红网)

  (作者:吴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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