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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董事:国企改革新路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10:25 新京报

  新华社报道,10月17日在上海召开的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试点会议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向宝钢5位外部董事颁发了聘书,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成为中央企业中第一家外部董事全部到位且超过半数的董事会,也标志着我国中央企业中第一家规范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开始正式运作。

  长期以来,我国的国企改革一直处于一种进进退退的徘徊当中,从承包制、股份制
再到股权期权甚至MBO等等,方法不断翻新,但是成效并不显著。在以往的国企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和国企经营者激励约束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

  宝钢一口气聘请了5名外部董事,可见国资委对于完善央企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决心确实不小。而笔者也认为,引入外部董事对于企业的决策和经营管理过程进行监督,的确是我国国企改革中必不可少的一步,也是关键性的一步。我国的国有企业其实大多数都已经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等等机构,但是过去的董事会成员基本上都是由公司内部产生,说白了还是由董事长决定。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们必然惟董事长的马首是瞻。董事相对于公司没有独立性,那么他们的表决权也必然不能够独立于公司决策者的意志,董事会也就形同虚设了。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认为“以前国有企业改革多数是方法上的改进,这次是从体制、制度上的改革。”此次宝钢聘请了5名外部董事,为董事会成为真正制约监督企业决策的机构提供了必要保证。首先是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据了多数席位,内部董事仅有4位,如果仅仅依靠内部董事将不可能形成有效力的决策,这就可以有效地防止出现内部人控制企业的现象。其次,外部董事都是由国资委聘任,其任免独立于宝钢,为外部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提供了保障。再次,宝钢的外部董事身份都十分显赫,具有独立的判断能力和相关经验,他们的意见不容易受到干扰。

  建立健全央企董事会,完善央企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央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重要作用。不过,我们不能奢望国企改革仅靠引入外部董事就可以完成。外部董事制度对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来说,是一种司空见惯的制度,但是这样的制度也并不能完全阻止一些公司丑闻的发生。因此,中国的国企改革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公司制度,但是也不能迷信他们的制度。我们必须看到,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到现在为止还是世界性的难题。特别是对于大型国有企业而言,其公司治理的难度更为艰巨。

  一些小型国企通过民营化改造就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对于央企公司来说,其对于国民经济的影响力和庞大的资产数额使得民营化的道路是行不通的。而且,也没有任何人能够保证民营的跨国企业就不会出现公司治理问题。

  此外,引入外部董事的方法对于央企来说可能比较容易实现,也容易保证外部董事的独立性。但是对于各级地方政府的所属企业而言,这种方法难以模仿。首先是地方国企难以承担高昂的外部董事费用,其次是要保证地方国企所聘请外部董事的独立性比较困难,他们比央企更容易受到外界干扰。

  因此,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必须进行多种渠道的探索,同时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和各地的实际情况。要全面完善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各方面建立规范完善和可操作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国企治理道路,使得国企的现代企业制度形神兼备,从而促进企业和经济的发展。

  □周城雄(中国科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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