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了百万元别墅赢得亿万人赞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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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09:35 南方日报 | |||||||||
陈杰人 随着神舟六号飞船的顺利升空和安全返回,费俊龙和战友聂海胜继杨利伟之后成为中国万众瞩目的航天英雄。与此同时,精明的商家也把主意打到了航天英雄身上。据《南京晨报》报道,就在飞船上天后的第三天,江苏一家房地产公司找到费家父母,表示要送给费俊龙一套价值百万元的别墅,此事被俊龙的双亲坚决谢绝。
从法律上讲,费家完全有权自行决定接受还是拒绝这一巨额馈赠。但他们坚决谢绝的做法,足以让亿万关注中国航天事业进步的国人肃然起敬。在特定条件下看,这一拒绝行为已经不只具有偶然的法律价值,更包含了实质公平的意义。 毫无疑问,神舟六号航天员的成功,对于其个人而言是一次辉煌的成功,因而具有英雄色彩,这一结局必然为费俊龙和聂海胜及其家属带来巨大的私人荣誉。但就其本质而言,这种成功更具有国家和民族的集体荣光。这样说的道理很简单:与其说飞天成功是个人的成功,不如说是国家整体的成功。且不说为了这一天,有多少代中国人付出了无数的劳动,也不说有多少机构为此承担了多少科研任务,光说对航天员的培养,就凝结了多少国家的财力和科研力量。所以,两位航天员的成功,固然离不开其个人素质和后天的努力,但决定性的力量在于国家整体力量的支撑。 从这个意义上讲,两位航天英雄的功成名就,从表面上看是个人的英雄喜剧,但实质上却是国家成功的外在体现和具体化。实质上,这种集个人荣誉和国家成功于一身的典范事例在中国远不止航天事业一类,从体育竞技的登峰造极,到科学研究在世界顶尖领域的登堂入室,莫不有类似的道理。但是,我们却常常不无遗憾地看到,某一个人物在基于国家力量而取得成功之后,却忙不迭地利用这一荣誉捞取个人利益,很多体育明星走下领奖台后第一件事,即忙于签广告单甚至因此不惜逃避训练的事件,就是典型的例证。 从法律上讲,这样的行为并没有不妥的地方,但从道义上讲,却有以公谋私之嫌疑。可以想见,那些凭着纳税人的钱取得个人成功的人,却只顾借此成功谋取个人利益甚至因此不惜牺牲公众利益的行为,是多么地让人不能接受。事实上,在神舟六号成功升天之前,已经有人预言过:只要此番航天成功,一定会肥了不少人的腰包。这种推测,并非没有现实基础,不过,至少就费家拒绝百万元别墅的行为而言,它让各种预言在某种程度上破了产。 我并不是一个绝对集体主义者,甚至,我更是主张个人权益至上者,但问题是,个人权益必须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之上,如果以公众利益为代价换取个人利益,那么它是不能被鼓励和肯定的。百万元绝对不是个小数,但费家能断然拒绝高额诱惑,不仅树立了他们不以公谋私的光辉形象,更为后来者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可以说,他们虽然拒绝了百万元的利益,却能赢得亿万人的敬重。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