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需要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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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 21:34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10月17日专电 (记者 齐中熙、李荣) 在此次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第一批试点企业中,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吸收了5名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有什么特点,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有什么作用呢? 外部董事是指非本公司员工的外部人员担任的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外的其他职务,与其担任董事的公司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公
外部董事的范畴包括独立董事,两者的区别在于独立董事还独立于股东。 据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是这次试点与以往的董事会的不同之处。外部董事的主要作用有五方面: 一是避免董事与经理人员高度重合,真正实现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权制衡,保证董事会能够作出独立于经理层的判断与选择; 二是确保由董事会挑选、考核、奖惩在董事会兼职的经理人员,避免非外部董事尤其是其中的执行董事自己挑选、考核、奖惩自己; 三是外部董事不负责企业的执行性事务。这个角色有利于外部董事更好地代表出资人的利益; 四是在企业的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税后利润分配等方面,有利于发挥外部董事所具有的独立性作用; 五是通过选聘具有高水准的专业人士担任外部董事,能够为董事会带来更加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来自企业外部的专业经验。 非外部董事长期在企业工作,一般都受到职工的拥护,并非常熟悉本企业情况和行业专业技术知识,一般都具有较丰富的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是董事会综合素质中不可缺少的。因此,董事会中必须有非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与非外部董事都要忠于职守,相互配合,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共同努力。(完)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