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下拨8.3亿专项转移支付金补助地方财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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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 15:29 中国财经报 | |||||||||
张友先 新华网 2004-10-27 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自治区财政厅日前下达各盟市旗县转移支付资金8.3亿元,专项用于补助各地因取消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以及降低农业税税率而减少的财政收入。
据了解,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通知精神,内蒙古于今年取消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其中锡林郭勒盟已经全面 取消了农业税,其他盟市农业税税率也降低了3个百分点,因此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和自治区给予转移支付补助。自治区财政厅要求,转移支付要按照规范的办法,重点分配到财政困难的旗县,任何地方和部门都不得截留挪用或者以任何形式改变用途。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