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增加村级转移支付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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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 15:28 中国财经报 | |||||||||
姜帆 经济日报 2005-08-31 记者在新疆喀什地区采访时了解到,从今年7月开始,村干部的人均收入提高了200元,村里的公用经费也增加到了3000元。
自治区财政厅有关人员介绍说,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从2005年起,用3年时间将上级补助的乡村两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全部转移到村级使用。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负责人说,2005年全区各地首先拿出了乡镇转移支付资金的50%转移到村级使用,其目的就是要让村干部的报酬、村级办公经费和“五保户”供养经费不低于取消“三提五统”前的水平。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