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作中竞争才能建立信息强国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 11:56 新京报 | |||||||||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在谈到《电信法》一些立法原则时表示,即将出台的《电信法》将改变电信业务和广播电视业务互不准入的状况,并鼓励电信设施的共有、共建(10月12日、13日《新京报》)。 “两电”之争、“三网”不联、重复建设长期以来掣肘着中国IT业的发展。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与网络的急剧发展,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合一的趋势更加明
其实,中国的IT企业之间本应合作共生共荣,为何非要靠法律的强制手段呢?无非是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国内的市场份额而已。而从长远的角度考虑,为了眼前的一己之利丧失的可能是更大的经济利益,因为没有“三网融合”,下一代互联网光靠哪家都难以发展;而以国际眼光来审视中国IT企业之间的利益之争,无异于“窝里斗”、“井底之蛙”,其结果不仅难以争夺到更大的国际市场,到头来可能连国内市场的主导地位也会难保。 信息强国建设的过程必有和谐化发展的特质,这不仅包括“数字鸿沟”的缩小,也包括“三网”之间、IT企业之间竞争合作的和谐。位居世界电信运营商第22位的华为公司,为什么能够做大做强,能在世界电信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呢?用华为公司总裁任正非的话说,靠的就是“打天下要与对手做朋友”。这些年来,华为一直跟国际同行在诸多领域携手合作,通过合作取得共赢、分享成功。 华为的成功值得称道,华为的经验也值得借鉴。广电、电信、互联网三个网络在争夺市场份额之时的确是竞争对手,但是如果缺乏了合作的精神,各自发展失去的则是共同做大做强的机会。当初中国移动与联通之间的短信不能互通,就是因为双方都担心短信互通后会造成自己的客户流失,而事实上,短信互联互通后客户非但没有流失反而双方都在互联互通中实现了互赢互利,共同推动了短信市场的快速发展。 “和而不同”。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这是中国古代的智慧,中国IT业要自觉运用这一智慧,积极主动地与竞争对手共建、共享网络基础设备,在共同的业务领域实现相互准入,从而建立起广泛的利益共同体,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倘若如此,中国的信息强国之路还会远吗? □方家平(武汉公务员)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