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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型社会不应忽略罚没物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 11:39 红网

  河南省长葛市烟草专卖局一改过去销毁假烟的做法,日前,他们将2005年以来查获的3万余条假冒伪劣香烟交给许昌市天键热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车间焚烧发电,转化成了2万度电。(见10月13日《新京报》)

  如果按照过去的习惯做法,这些被查获的香烟又将是怎样的命运?可以想见,它们会被集中堆放于或广场或田野,在耗费大量人力,喝足大量燃油后,于媒体记者、围观群众
万人注目的浩大场面中被付之一炬。这种浓烟蔽日、火光冲天、尘灰盖地的壮观场景,我们并不鲜闻。前不久,南方某城市就出现过这样一幕:当地交通、公安部门对所收缴的违章、无证无牌车辆实行统一销毁,随着一台大型履带式挖土机的轰鸣声响起,603辆电动自行车和2258辆摩托车顷刻间变成了一堆废铁。

  当前,随着资源意识的不断增强,打造节约型政府,建设

节约型社会日渐成为全民共识。很多地方甚至已经提出节约一滴水、一张纸的口号,将节约的着眼点放在了毫不起眼的分、厘之间。相形之下,一些地方、部门仍然热衷于逞一时之勇,图一时之快,动辄便对案值数十万乃至成百上千万的罚没物品随意进行销毁,这样做,岂不是与我们大力倡导的资源节约、废弃物利用南辕北辙?

  应该说,处理罚没物品,并非只有一销了之这惟一途径,完全可以按照《国家处罚法》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更为合理,更加科学的办法。比如,对那些具有一定价值的罚没物,可以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来处理,将其所得上缴国库以充实政府财力;而对另一些不具拍卖价值但仍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则可以将它们或移交给公益机构及社会慈善部门,用于对贫困家庭的资助或馈赠;或作为生产原料,送到工厂企业去加工利用。让罚没物品变废为宝,使其物有所值,这也符合节约型社会所倡导的精神原则。

  提倡节约,就要从实质入手,不仅在资源利用上要习惯过紧日子,还理应在罚没物品等方面学会细打算盘。甚至可以认为,能否妥善地处理罚没物品,也是对我们是否真正具备节约意识的一次检验。倘若我们一边在强调大兴节约之风,一边“暴殄天物”,将价格不菲、价值尚存的巨额物品化为灰烬,变为乱铁,这样就算我们真的做到了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张纸,这与我们所要追求的建设节约型社会这个宏大目标比起来,又能有多大的实际意义?

  (稿源:红网)

  (作者:梅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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