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自由权扩大惹得祸 500市民怒砸京牌奥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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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 09:19 中国经济时报 | |||||||||
岳建国 据10月13日《河南商报》、《大河报》报道,12日下午,一辆挂京H牌照的奥迪A6轿车在郑州市大街上逆行违章,交警追上后司机拒绝出示证件并辱骂交警,还拖着交警往前走。当市民上前谴责司机时又被其辱骂。此恶劣行为招致500多名市民围观,少数市民动手打砸轿车和司机。因司机企图逃走时撞倒了行人和电动车,围观群众便砸烂了轿车前后窗玻
在郑州街头,司机违章并非少见,司机不配合执法并与警察发生口角的事也时有所闻,但一起简单的交通执法行为引发这么多市民参与并发生打人毁车场面,几乎闻所未闻。 那么,这辆轿车和其他轿车有何不同?是什么原因引发了市民这么大的愤怒?市民们为何突然变得这样“胆大”?笔者认真阅读了整个新闻后得出这样一个感悟:当普通百姓的公民意识逐渐增强时,社会不公现象必须随之减少,如果没有减少反而继续增加泛滥,百姓的忍耐力就会下降,以往不会发生的事件就变得不可避免! 这是一个严重的信号。很明显,在普通市民眼里,这不是一个单纯的交通违章和执法事件,而是一个彰显了诸多社会信息或符号、掺杂了强烈的社会情绪的复杂问题,行车违章只是一个导火索的角色。举几个简单的例子就明白了:如果这辆奥迪A6轿车是一辆农用车或昌河面包车,我敢说不会引发这场冲突,因为司机根本不敢与交警作对,市民也不会上前围观和谴责;如果这辆车不是挂着京H牌照,司机大概不会如此见人就骂,市民也不会发出这么大的火;如果司机不说出“你们河南人怎么都这样?”的话,也许就不会发展到打人砸车、严重堵塞交通的地步。一句话:是处处可见的贫富差距、官本位意识、地域歧视等社会不公现象酿造了这样一起事件。 如果在过去,即使街头出现了这样的事件,百姓大概不会这样义愤填膺,至少不会发展到这一步。为什么?就因为目前的社会在法律、政策等方面给予了公众更多的表达愤怒的自由权,使公众有了更多的公民意识,使他们在面对社会不公时不想和无法再默默忍受了。这不但没有错,而且是社会进步的象征,随着民主、法制、公平的观念进一步深入民心,公众的公民意识还会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火气”和“胆量”肯定还会越来越大。在这种时候,如果现实社会存在的不公没有快速减少,如果某些特殊人群仍然利用特权的符号放纵自己违规违法,就会大大增加社会的摩擦点和碰撞力度,“闻所未闻”的类似现象就会突然发生。 但笔者并不看好这样的事件,虽然市民的动机是正义的,但所用的方式却是不妥当甚至不合法的,成本是高昂的,其潜在影响也不是良性的。试想,如果我们的街头经常发生这样的事件,就会在市民中形成一种惯性或模式,其他人就会在另外的场合如法炮制。 这种抛开司法程序的群众执法行为不但会引发交通秩序的混乱,还会产生因情绪失控而失手打伤打死人的悲剧,在追求公平的同时又制造了不公。怎么办呢?我们当然要教育市民们学法懂法,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公民意识,努力用合法的途径追求社会正义,保护自身的权利,但更加重要的是,我们必须采取更有效的制度措施,大力铲除方方面面的社会不公,尽力将有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导火索提前浇灭!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